锦富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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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新材 公告编号:2016-064

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7月6

日上午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富国平董事长主持,应参会董事9名,实

际参会董事9名,监事会3名监事及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

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及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奥英光电向银行借款及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奥英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英光电)经营

发展需要,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0.00 万元人民

币或等值美元借款;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6,7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借款;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6,0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借款,公司为奥英光电的上述借款提供相应担

保。

上述借款期限均不超过 1 年(含 1 年),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到期日起 2 年。

借款利率为:人民币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确定,但上浮不得

超过 10%;美元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同期 LIBOR+350BP 确定。

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赫欧向银行借款及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以下简称:工行园区支行)申请不超过 6,700 万元人民币备用信用证,该备用

信用证的受益人为境外银行,由境外银行据此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赫欧电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赫欧)发放贷款,同时公司为香港赫欧的此笔借款向工行

园区支行提供存单质押。

上述借款融资期限不超过 1 年(含 1 年)。借款利率为:人民币借款利率参照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确定,但上浮不得超过 10%;美元借款利率按不超过

同期 LIBOR+350BP 确定。

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

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持有符合要求的商业票据存放于合作银行,实现公司票据

信息的统一管理;或质押于合作银行,形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的担保额度,

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等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

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

循环使用。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网站之公告内容(《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

四、《关于修订<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苏

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请参见

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之公告内容。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撤回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

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网站之公告内容(《关于撤回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

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有关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之公告内容(《苏州锦富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6-068)。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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