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百特: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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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6-058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手机短信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

进行确认,会议于2016年7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

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16年7月24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进行换届,并选举

成立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 职

工代表监事1名。

根据公司股东推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施妙芳女士、张庭先生(上述人

员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拟提交2016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选为第四届监

事会监事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

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

1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拟任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拟任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

股东代表监事(拟任):施妙芳女士、张庭先生,按公司所任职务及薪酬标

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职工监事:王国红女士,按公司所任职务及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

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60)。

上述议案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7 月 6 日

2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1、施妙芳:女,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玺辰

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肯麦特(上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

申级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 年 3 月至今任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财务

经理;2014 年 10 月至今任山东雅百特监事;2015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雅百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施妙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妙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

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

2、张庭:男,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土木工程专业本

科学历。曾任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部主任设计师。现任本公司设

计部总工程师。2016 年 4 月至今任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

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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