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6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6月24日发出书面通
知,会议于2016年7月5日上午10时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董事有李固旺、郭守
国、张鸿德、聂毅涛、陈爱珍、张玉周共计6名,公司独立董事
王健先生因病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张玉周先生代为参会并表
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由李固旺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关于投资建设山西和顺2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的议案》
公司与山西依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山西省和顺县
横岭200MW风力发电项目,共同出资设立了和顺东方新能源发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新能源),公司持有该公司49%股份。
现该项目已经具备开工条件。公司将按照出资比例向和顺新能源
增加资本金约14882.8万元(详见2016-037-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
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投资建设平定县锁簧镇 5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
议案 》
公司在山西省平定县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平定东方新能
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定新能源),对山西省平定县锁
簧镇5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开发。现该项目已经具备开工条
件 , 公 司 将 向 平 定 新 能 源 增 加 资 本 金 约 8767.5 万 元 ( 详 见
2016-037-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投资建设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 5.5MWp 分布
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公司与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拟投资
建设5.5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4166.13万元,
公司需投入资本金约833.22万元(详见2016-037-国家电投集团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成立河北亮能售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发挥公司热电联产优势,抓住电力体制改革的机遇,加快
智慧能源发展,延伸和拓展公司的电力业务,提升公司在区域电
力市场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
有关政策,公司拟成立河北亮能售电有限公司(详见2016-038-
关于成立河北亮能售电有限公司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