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3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提议召开)
3、会议主持人:戴国平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7 月 5 日(星期二) 14:30 开
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4 日—7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1
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4 日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二)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1 人,代表公司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280,823,40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1.358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计 9 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80,805,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3545%。
其中议案一至议案八关联股东任杭中、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胡志明回避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 1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为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2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
东,下同)共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8,202,53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21%。
2.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国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瑛明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
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04,88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0,46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7,492,260股)、宁波融合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739,937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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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07,571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2、《关于签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的解除及终止协议>的议
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04,88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0,46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7,492,260股)、宁波融合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739,937股)、
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07,571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3、《关于公司现金收购Geoswif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的
26%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04,88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0,46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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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7,492,260股)、宁波融合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739,937股)、
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07,571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4、《关于签署<关于Geoswif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股份
购买协议书>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04,88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0,46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7,492,260股)、宁波融合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739,937股)、
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07,571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5、《关于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04,88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0,46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7,492,260股)、宁波融合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739,937股)、
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07,571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6、《关于适时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韦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04,88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0,46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7,492,260股)、宁波融合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739,937股)、
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07,571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7、《关于适时与Geoswift Holding Limited签署 6 Management Limited股份押记>及其附件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04,88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0,46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7,492,260股)、宁波融合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739,937股)、 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07,571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8、《关于授权戴国平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04,88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0,46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任杭中(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7,492,260股)、宁波融合 7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739,937股)、 胡志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07,571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80,82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8,202,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上述第一至八项议案关联股东任杭中、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胡志明回避表决,议案九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事务所律师王高平、王艳出席本次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 五、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五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