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47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因
筹划购买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
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道明光学,证券代码:002632)自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
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分别在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9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筹划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6-043)、《关于筹划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6-045)。
经与各方论证,本次停牌购买资产事项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方式收购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标的公司为新材料行业,经过进一步
谈判,预计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具体
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将经审计评估和协商后再确定,该事项构成重大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资产重组。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
对本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道明光学,证券代码:002632)自2016
年7月6日(星期三)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自2016年6月22日起不超过30个自然日,
即最晚将于2016年7月22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情况确
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
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7月
22日复牌恢复交易,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的,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 停牌期间安排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尽
快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
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
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 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公告。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后续公告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