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迪乳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补充回复

来源:深交所 2016-07-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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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

补充回复

二〇一六年七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

知书》(160940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

司会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中介机构对反馈

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对相关问题提交了回复。同时对于贵会关注的

其他问题,补充回复如下:

为阅读方便,在以下答复中凡涉及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修改或补充披露的,均

以楷体加粗表示。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尽职调查

报告中的相同。

1

目 录

1、申请文件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5,427 万元

人民币,拟使用 2.2 亿元偿还银行贷款。 ........................................................ 3

请申请人:(1)本次发行前后,对比分析申请人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

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水平,说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选取标准(例如证监会行业

分类、WIND 行业分类等),在选择同行业公司时是否进行剔除,如进行剔除,

应说明其合理性。(2)说明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

至今,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外,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

买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资金来源、交易完成情况或计划完成时间。同时,

请申请人说明有无未来三个月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请申请人结合

上述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以实施重大

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申请人是否存

在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发

表意见。上述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范围,参照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 3

请保荐机构: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3

2、申请文件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拟使用募集资金 47,427 万元投资

“低温乳品改扩建及冷链物流建设项目”。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披露募集资金

具体用途,说明投资构成、具体金额及测算依据,说明其合理性。请保荐机构

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9

3、请申请人和保荐机构说明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 18

2

1、申请文件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5,427

万元人民币,拟使用 2.2 亿元偿还银行贷款。

请申请人:(1)本次发行前后,对比分析申请人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水平,说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选取标准(例如证监会行

业分类、WIND 行业分类等),在选择同行业公司时是否进行剔除,如进行剔除,

应说明其合理性。(2)说明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

今,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外,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

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资金来源、交易完成情况或计划完成时间。同时,请

申请人说明有无未来三个月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请申请人结合上

述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以实施重大投资

或资产购买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申请人是否存在变

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发表意

见。上述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范围,参照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请保荐机构: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本次发行前后,对比分析申请人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

资产负债率水平,说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选取标准(例如证监会行业分类、WIND

行业分类等),在选择同行业公司时是否进行剔除,如进行剔除,应说明其合理

性。

一、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处于较高水平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3 月 31 日,申请人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46%和 46%,以上述时点进行静态测算,发行完成后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同

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如下(同行业选取标准: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归属于食品制造业(C14),共有 34 家上市公司,

未进行剔除):

2016 年 3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

项目

债率 负债率

3

同行业平均值 31% 32%

同行业中位数 30% 32%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 46% 46%

发行人(本次发行后) 34% 34%

从上表可知,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水平和中位数。

二、偿还银行贷款降低利息支出可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合计 92,018.67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合计为 84,189.33 万元,包括短期借款 69,000.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982.45 万元(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组成),非

流动负债总额合计 7,829.35 万元,其中长期借款 2,330.69 万元,长期应付款

4,531.41 万元,有息负债占比为 91.12%,公司每年有息负债产生的利息费用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逐年快速提高,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息支出 3,562.11 2,252.68 1,060.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9,667.71 9,446.31 7,691.61

利息支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6.85% 23.85% 13.79%

注:利息支出中扣除了当期资本化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

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将降低有息负债减少利息支出。若以

2015 年 10 月 24 日公布的六个月至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4.35%作为参考利

率水平测算(假设不考虑利率上浮因素),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22,000

万元,公司每年可节省财务费用约 957.00 万元, 可显著提升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三、公司短期偿债压力大,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有利于改

善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60,312.62 万元,扣除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 4,930 万元,公司实际可以自由

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55,382.62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

4

金额为 69,000 万元,该部分借款期限均在一年以内,同时,在未来一年内公司

还需支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 7,982.45 万元,公司未来一年内还

款压力大,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

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增强资本实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公司近年来从实际出发,制定了“以保障奶源安全为基础,加快现代化奶牛

养殖基地和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建设,以豫、鲁、苏、皖为根据地,以河北、湖

北市场为突破口,以地市级、县级、乡镇和农村市场为支柱,适度开发省会市场,

实行城市拉动和渠道下沉双线推进,着力打造中部乳业第一品牌”的发展战略。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以资本化运作思路,巩固并进一步发展发行人已取得的区域

竞争优势。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显著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为公

司未来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综上,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具有合理性,偿还银行借款金额与

实际需求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情况,核查了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拟偿还银行借款明细、借款合同等文件,对

发行人本次偿还银行贷款测算进行了复核。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选取了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食品制造业”

全部 34 家上市公司(未进行剔除)进行对比分析,具有合理性。本次发行前,

发行人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和中位数,不考虑发行费用,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水平仍然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时,发

行人短期偿债压力大,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

结构,有效降低发行人的利息支出,提高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增强资本实力,

为发行人未来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因此,发行人本次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与实际

需求相符。

(2)说明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除本次募

5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外,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资金来源、交易完成情况或计划完成时间。同时,请申请人说明有

无未来三个月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请申请人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

司是否存在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

情形。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申请人是否存在变相通过本次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发表意见。上述重大投

资或资产购买的范围,参照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除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外,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交易内容、交易

金额、资金来源、交易完成情况或计划完成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非公开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 2016

年 1 月 13 日前六个月(2015 年 7 月 12 日)起至今,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外,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达到前述标准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具体情况如

下:

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洛阳

巨尔乳业有限公司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2016 年 1 月 13 日,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洛阳巨尔乳业有限公司的股东签

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董事决议,公司与洛阳巨尔的股东陈彦斌、刘建国、张德勋、何水杰、

洛阳巨尔乳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补充协

议》,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其合计持有的洛阳巨尔 100%股权。根据协议约定,

交易双方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的目标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7,600 万元。收

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10,560 万元收购款,洛阳巨尔 100%股

权已全部变更登记到公司名下。未支付的 7,040 万元收购款作为出让方作出的

2016-2018 年利润承诺的保证金,将根据协议约定的利润承诺的相关条款进行支

6

付。该笔支付款将在未来三年逐步支付,公司每年实现的盈利足以支付该笔收购

款。

2015 年 6 月 30 日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后,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快企业兼

并重组的号召,并根据乳制品行业发展现状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出通过内生

性增长与外延式扩张相结合的快速做大做强主业的发展战略。洛阳巨尔主营业务

为常温乳制品、低温乳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收购洛阳巨尔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完善市场布局,做优做强公司乳品产业,提高公

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公司未来三个月无进行重大资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事项及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外,公司未来三个月内无其他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如

未来启动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事项,将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公司不存在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

产购买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5,42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

22,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计划偿还贷款的用途均为流动资金借款。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内控管理制度进行,

不存在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

(一)上述重大资产购买发生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筹划之前,前述项目在启动

并实施时均有明确的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且大部分款项已支付完毕,不存在以

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

(二)内控制度为本次募集资金不变相用于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提供了

保证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管、使用和监督

7

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公司内部已建立了严格和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拥

有完全独立的银行账户,独立控制并支配其资金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

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专项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并

及时与保荐机构、存储银行等签署三方监管协议,配合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监督和检查,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公司其他资金的使用也将严格按照

内控管理制度进行,确保不会变相用于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

(三)公司出具承诺,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不变相用于实施重大投资、资产购

买或用于其他用途

为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上市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出具承诺,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严格根据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含偿还银行贷款)。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

项银行账户,并严格按照已确定的银行贷款偿还范围和原则履行相关募集资金的

使用计划,不变相通过偿还银行贷款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核查发行人本次拟以募集资金偿还的银行贷款明细表及相关

借款合同,核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的重大投

资或资产购买情况、相关公告文件、合同等资料,以及发行人制定的《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文件,访谈了发行人相关管理人员、业务人员,

取得了发行人的相关承诺,对发行人上述说明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

构认为: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本次拟以募集资金偿还的 22,000 万

元银行均真实存在,且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清晰、明确。

(二)发行人除了上述已披露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事项及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外,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无正实施或

拟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交易,也无在未来三个月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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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计划。

(三)发行人已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能够保证募

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使用。同时,发行人已出具承诺,承诺将严格根据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已

确定的银行贷款偿还范围和原则履行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确保不变相通过

偿还银行贷款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以实施重大投资或

资产购买的情形。

2、申请文件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拟使用募集资金 47,427 万元投

资“低温乳品改扩建及冷链物流建设项目”。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披露募集资

金具体用途,说明投资构成、具体金额及测算依据,说明其合理性。请保荐机

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使用募集资金 47,427.00 万元投资“低温乳品改

扩建及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和产品方案

为:通过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和新增生产线,实现低温奶日产能 340 吨;依托

现有销售网络,建立完整的低温奶冷链物流系统。

一、投资构成、具体金额、测算依据及其合理性

(一)投资构成与具体金额

“低温乳品改扩建及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47,427.00 万元,投资构

成与具体金额构成如下: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额(万元) 比率(%)

1 建设投资 38,719 81.64%

1.1 建筑工程 775 1.63%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 33,359 70.34%

1.3 辅助工程 1,064 2.25%

1.4 预备费 3,520 7.42%

9

2 铺底流动资金 8,708 18.36%

合计 总投资 47,427 100%

(二)测算依据

投资测算范围包括低温乳品生产线和综合车间改造、新建冷库、公用工程、

污水处理、辅助工程、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

投资测算依据如下:

1、《轻工业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办法》、《轻工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轻

工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深度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2、设备价格依现行价估算。安装费用为设备价款的 3%-10%。

3、建构筑物造价按当地单位造价资料及河南省工程预算定额编制。

4、基本预备费率 10%。

5、其它费用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办法的规定及本项目实际情况

估算。

投根据上述测算依据,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1、建筑工程投资金额共计 775 万元,其中生产车间工程费用为 700 万元、

新建冷库工程费用为 75 万元。

2、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金额共计 33,359 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为 32,497

万元,安装费为 862 万元。具体设备投入及价格如下:

规格型号/ 单价(万 总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厂家 备注

单位 元) (万元)

一 工艺生产设备

全自动超洁净塑瓶 DUBL10- 杭州中

1 3 700 2,100

灌装机 10/C 亚

2 爱克林灌装机 EL-4 2 1,100 2,200 爱克林

全自动塑杯成型灌 DXR-120 杭州中

3 3 584 1,752

装封切机 00HB 亚

全自动爱克林灌装

4 EL-2 3 265 795 爱克林

全自动利乐冠灌装

5 1 2,900 2,900 利乐

10

规格型号/ 单价(万 总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厂家 备注

单位 元) (万元)

全自动玻璃瓶灌装 GDGR4/4

6 2 280 560 中亚

机 B

全自动板式灭菌机

7 2 420 840 利乐

组系统

8 前处理设备 成套设备 1 2,000 2,000

天津新

9 水处理 成套设备 1 150 150

上海复

10 空压机 成套设备 2 15 30

山东金

11 洁净通风设施 成套设备 1 600 600

12 化验设备 成套设备 1 400 400

二 公用配套设备

13 配电设施 成套设备 1 300 300 电业局

一体完全冷凝燃气 WNS10-1. 安阳方

14 1 120 120

蒸汽锅炉 25-Q 快

江苏高

15 智能立体冷库 成套设备 1 950 950

南京嘉

16 污水处理 成套设备 1 300 300

三 冷链运输设备

17 冷藏车 辆 100 15 1,500

18 冷柜 万台 10 1,500 15,000

19 信息发布系统 现有

大屏幕显示屏(2米

19.1 套 1 现有

×1米)

19.2 信息编辑控制主机 套 1 现有

图文视频信息源

19.3 (录像机、DVD播 套 1 现有

放机各1台)

音响系统(功放、音

19.4 套 1 现有

箱)

19.5 服务器操作系统 套 1 现有

信息制作PC(包括

19.6 台 2 现有

制作软件)

19.7 防病毒软件 套 1 现有

19.8 网上应用开发 套 1 现有

20 信息管理系统 现有

20.1 PC服务器 台 1 现有

20.2 PC终端 台 2 现有

11

规格型号/ 单价(万 总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厂家 备注

单位 元) (万元)

20.3 操作系统 套 1 现有

20.4 数据库SQL 套 1 现有

20.5 应用系统开发 套 1 现有

21 附属系统 现有

21.1 UPS(4KVA) 台 1 现有

21.2 空调 台 2 现有

合计 32,497 - -

3、辅助工程投资金额共计 1,0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前期工作费 341

建设单位管理费 210

联合试运转费 205

提前进厂费 10

办公用具购置费 16

勘察设计费 50

质量监测费、监理费 205

国内培训费 28

合计 1,064

上述辅助工程系从该项目筹建起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整个建设期间,除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

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项目。辅助工程投资金额在项目建设过

程中将计入在建工程,并在该项目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4、预备费

预备费是指由于如下原因导致费用增加而预留的费用:

(1)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

(2)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增加;

(3)隐蔽工程验收时发生的挖掘及验收结束时进行恢复所导致的费用增加。

12

基本预备费一般按照前五项费用(即建筑工程费、设备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工器具购置费及其他工程费)之和乘以一个固定的费率计算。其中,费率往往由

各行业或地区根据其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

该项目预备费基数为建设投资和辅助工程之和,费率为 10%,符合《轻工业

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规定。

5、铺底流动资金

(1)铺底流动资金根据本项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估算。

(2)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量的测算

根据公司历史的营运情况以及收入增长来测算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

流动资金需求,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①相关计算公式

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规模测算公式如下:

流动资金占用额=销售收入*(存货销售百分比+应收账款销售百分比+预付

账款销售百分比+应收票据销售百分比-应付账款销售百分比-预收账款销售百分

比-应付票据百分比)

补充流动资金需求规模=2018 年预计流动资金占用额-2015 年流动资金占用

存货销售百分比=存货/营业收入*100%

应收账款销售百分比=应收账款/营业收入*100%

预付账款销售百分比=预付账款/营业收入*100%

应收票据销售百分比=应收票据/营业收入*100%

应付账款销售百分比=应付账款/营业收入*100%

预收账款销售百分比=预收账款/营业收入*100%

应付票据销售百分比=应付票据/营业收入*100%

②2016 年-2018 年各年营业收入测算

13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2.97%、94.29%和 94.22%,已经满负荷

生产,产销率分别为 98.85%、102.42%和 100.09%,报告期内,公司乳制品产能

(以下简称“原有产能”)已充分利用。同时,公司利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建设的年产 20 万吨常温液态奶项目(以下简称“年产 20 万吨液态奶建

设项目”、“本项目”)已于 2016 年 5 月份投产,本项目可研报告预计项目达产情

况为:投产第一年达产 60%,投产第二年达产 80%,以后各年均为 100%;投产

后前三年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75,060.00 万元、100,080.00 万元和 125,100.00

万元。未来三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来源于新增产能实现的收入。

综上,2016 年-2018 年公司各年营业收入的测算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公

司原有产能实现的营业收入,一部分为年产 20 万吨液态奶建设项目投产带来的

新增营业收入。

原有产能实现营业收入测算:因公司原有产能已充分利用,因此假定公司通

过原有产能在 2016 年-2018 年各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与 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保持

一致,均为 68,306.41 万元;

年产 20 万吨液态奶建设项目实现营业收入测算:综合目前公司产品供不应

求的现状、年产 20 万吨液态奶建设项目建成后投产安排、未来市场需求情况、

公司消化新增产能措施等因素,并遵循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 2016 年-2018 年完

成可研报告预计本项目实现销售收入的 100%和 50%两种情况进行测算,具体情

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产 20 万吨液态奶建设项目实现的营业收入测算表

项目

2016 年 2016 年 2016 年

完 成 可 研 报告 预 计 销 售收 入 的

50,040.00 91,740.00 116,760.00

100%对应的营业收入

完 成 可 研 报告 预 计 销 售收 入 的

25,020.00 45,870.00 58,380.00

50%对应的营业收入

注:2016 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第一年预计销售收入(75,060.00 万元)*(8/12);

2017 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第一年预计销售收入(75,060.00 万元)*(4/12)+第二年预

计销售收入(100,080.00 万元)*(8/12);

2018 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第二年预计销售收入(100,080.00 万元)*(4/12)+第三年

预计销售收入(125,100.00 万元)*(8/12)。

14

综上,2016 年-2018 年,公司预测营业收入如下:

A、完成可研报告预计销售收入的 100%情况下,2016 年-2018 年,公司预

测营业收入分别为 118,346.41 万元、160,046.41 万元和 185,066.41 万元。

B、完成可研报告预计销售收入的 50%情况下,2016 年-2018 年,公司预测

营业收入分别为 93,326.41 万元、114,176.41 万元和 126,686.41 万元。

③公司 2013 年至 2015 年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

比重情况

公司 2013 年至 2015 年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

据及存货)、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科目占营业收

入比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2015/12/31 2014 年/2014/12/31 2013 年/2013/12/31

项目 比例均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 68,306.41 - 66,620.71 - 63,879.53 - -

应收票据 10.69 0.02% 50.00 0.08% - 0.00% 0.03%

应收账款 4,641.04 6.79% 5,123.83 7.69% 3,728.79 5.84% 6.77%

预付款项 7,591.39 11.11% 6,407.28 9.62% 12,216.12 19.12% 13.28%

存货 4,639.54 6.79% 5,891.01 8.84% 7,773.43 12.17% 9.27%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16,882.66 24.72% 17,472.11 26.23% 23,718.33 37.13% 29.36%

应付票据 - 0.00% - 0.00% - 0.00% 0.00%

应付账款 3,392.76 4.97% 5,337.28 8.01% 2,856.70 4.47% 5.82%

预收款项 1,080.87 1.58% 676.40 1.02% 2,661.61 4.17% 2.25%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4,473.64 6.55% 6,013.67 9.03% 5,518.32 8.64% 8.07%

年产 20 万吨液态奶建设项目是对公司现主要产品常温乳制品产能的增加,

本项目投产后的经营模式和现有业务经营模式保持一致,年产 20 万吨液态奶建

设项目投产后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与

报告期内公司的相关比例保持一致。因此,选取公司 2013 年至 2015 年经营性流

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的平均值为测算流动资金需求

的销售百分比指标。

④公司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预测

根据公司 2013 年至 2015 年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

15

入的比例情况,以估算的 2016 年至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按照销售百分比法

对构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

债分别进行估算,进而预测公司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A、按年产 20 万吨液态奶建设项目完成可研报告预计销售收入的 100%测算

的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3 年至 2018 年期

2015 年

2015 年平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末预计数

项目 /2015 年

均销售百 /2016.12.31 /2017.12.31 /2018.12.31 -2015 年期

末实际数

分比 末实际数

营业收入 68,306.41 - 118,346.41 160,046.41 185,066.41 116,760.00

应收票据 10.69 0.03% 35.78 48.39 55.95 45.26

应收账款 4,641.04 6.77% 8,017.06 10,841.92 12,536.83 7,895.79

预付账款 7,591.39 13.28% 15,722.30 21,262.14 24,586.04 16,994.65

存货 4,639.54 9.27% 10,968.24 14,832.97 17,151.80 12,512.26

经营性流动资产 16,882.66 29.36% 34,743.39 46,985.41 54,330.62 37,447.97

应付票据 - 0.00% - - - -

应付账款 3,392.76 5.82% 6,883.99 9,309.59 10,764.96 7,372.20

预收账款 1,080.87 2.25% 2,668.44 3,608.67 4,172.82 3,091.94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4,473.64 8.07% 9,552.42 12,918.27 14,937.78 10,464.14

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

12,409.02 - 25,190.97 34,067.14 39,392.85 26,983.83

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注:上述预计营业收入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依据上述预计营

业收入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依据上述预计营业收入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经测算,假设年产 20 万吨液态奶建设项目 2016 年-2018 年完成可研报告预

计销售收入的 100%,到 2018 年末,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规模为 26,983.83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低温乳品改扩建及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所需

流动资金未超过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量。

B、按年产 20 万吨液态奶建设项目完成可研报告预计销售收入的 50%测算

的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情况如下表:

16

单位:万元

2013 年至 2018 年期

2015 年

2015 年平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末预计数

项目 /2015 年

均销售百 /2016.12.31 /2017.12.31 /2018.12.31 -2015 年期

末实际数

分比 末实际数

营业收入 68,306.41 - 93,326.41 114,176.41 126,686.41 58,380.00

应收票据 10.69 0.03% 28.22 34.52 38.30 27.61

应收账款 4,641.04 6.77% 6,322.15 7,734.58 8,582.03 3,940.99

预付账款 7,591.39 13.28% 12,398.40 15,168.32 16,830.27 9,238.88

存货 4,639.54 9.27% 8,649.41 10,581.77 11,741.19 7,101.65

经营性流动资产 16,882.66 29.36% 27,398.18 33,519.19 37,191.79 20,309.14

应付票据 - 0.00% - - - -

应付账款 3,392.76 5.82% 5,428.62 6,641.42 7,369.11 3,976.35

预收账款 1,080.87 2.25% 2,104.29 2,574.41 2,856.48 1,775.61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4,473.64 8.07% 7,532.91 9,215.84 10,225.59 5,751.96

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

12,409.02 - 19,865.26 24,303.35 26,966.20 14,557.18

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注:上述预计营业收入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依据上述预计营

业收入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依据上述预计营业收入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经测算,假设年产 20 万吨液态奶建设项目 2016 年-2018 年完成可研报告预

计销售收入的 50%,到 2018 年末,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规模为 14,557.18 万元,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低温乳品改扩建及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所需流

动资金未超过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量。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低温乳品改扩建及冷链物流建

设项目”的投资构成和金额测算依据充分,募集资金需求适度,具有合理性。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低温乳品改扩建及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备案文件、国家产业政策和发行人现有资产和业务情况,对发行人高管进行

访谈,查阅了同行业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低温乳品改扩建及冷

链物流建设项目”的投资测算依据充分,金额合理。

17

3、请申请人和保荐机构说明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回复:

一、公司《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如下: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若公司无重

大投资或重大支出事项,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15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后,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分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

利润分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合并报表下归属 现金分红/母公

母公司报表实现

项目 现金分红金额 于母公司所有者 司报表实现的可

的可分配利润

的净利润 分配利润

2015 年度 1,476.36 9,667.71 7,363.57 20.05%

2014 年度 1,570.00 9,446.31 7,844.90 20.01%

2013 年度 1,160.00 7,691.61 5,796.08 20.01%

合计 4,206.36 26,805.63 21,004.55 20.03%

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万元) 8,935.2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47.08%

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

[2000]7 号),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上市公司,其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的可供分

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了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可用于转增的资本公积金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

体分配比例。

18

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均低于合并报告下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以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基础进行年

度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公司在建项目需要新增投资金额 18,777 万元,占 2015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7%、占 2015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

194%,2016 年,公司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发展阶段。

在制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充分考虑了公司 2016 年度投资支出

计划和公司资金状况,为了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采用现金方式进行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金额占 2015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05%,符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与利润分

配相关的会议资料、公告及利润分配实施相关凭证;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投

资支出情况;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经核查:发行人以现金方式对 2015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进行分配,且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 20%,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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