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
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聘任高管的提名程序与董事会聘任高管的审议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其
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我们同意关华建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聘任程林岩先生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页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会议关于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姜彦福 王树昆 丁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