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内容及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对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朱英国:
景 旭:
卢 闯:
2016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