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高新: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5 13: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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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6-046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

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

停牌的议案》。本议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预计自停牌首日起

累计不超过 6 个月的时间内,即在 2016 年 10 月 22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在筹划收购互联

网行业相关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恒大高新,股票代码:002591)已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开市起停牌。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与各方论证确认前述筹划的重大

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发布了《恒大高新: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

公告》。2016 年 04 月 29 日、2016 年 05 月 06 日、2016 年 05 月 21 日、

2016 年 05 月 28 日、2016 年 06 月 04 日、2016 年 06 月 22 日发布了《恒

大高新: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6 年 05 月 14 日发布

了《恒大高新: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6 年

06 月 15 日发布了《恒大高新: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04 月 22 日 、2016 年 04 月 29 日、2016 年 05

月 06 日、2016 年 05 月 14 日、2016 年 05 月 21 日、2016 年 05 月 28 日、

2016 年 06 月 04 日、2016 年 06 月 22 日、2016 年 06 月 29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载的《恒大高新: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恒大高新: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公告编号:2016-030)、(公告编

号:2016-034)、(公告编号:2016-035)、(公告编号:2016-036)、(公告

编号:2016-040)、(公告编号:2016-043),《恒大高新: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6-031),《恒大高新: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6-037))。

公司原预计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在 2016

年 7 月 22 日前复牌并披露相关公告。现公司预计在上述期限内无法披露重组方

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将在 2016 年 7 月 21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停牌时间自进入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之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初步方案为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互联网行业相关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购买互联网行业相关标的资

产不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资产,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资产重组不会

导致控制权发生改变。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标的资产包括武汉飞游科技有限公司、长沙聚丰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飞游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对手方为肖亮、周爱彬,长沙聚丰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对手方为陈遂仲、陈遂佰、肖明。武汉飞游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肖亮,长沙聚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遂仲。因相关审

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推进中,交易的具体事项正在进一步商议,故本次交易方案

尚未最终确定,标的资产范围存在调整的可能性。由于重组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

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预案或者草案

为准。

二、 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与交易标的相关方积极开展谈判、方案

设计与论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督促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

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的重组文件。目前具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阶段,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

停牌期间,公司、相关交易标的方、相关中介机构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包括:

1、经过多次洽谈,签署了收购框架协议,并就此次交易的整体方案、定价

原则等事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2、上市公司已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

务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

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聘请中介机构已全

面展开针对相关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对标的公司的业务、

资产、人员进行系统梳理。

3、交易的具体事项正在积极商议之中。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及复牌时间

(一)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范围较广、程序较复杂,方案的商讨、论证、

完善工作尚未完成,有关各方仍需进一步研究、完善重组方案并进行沟通协调。

同时,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商议交易的具体事项等工作还需

要一段时间。为做到本次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

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进

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后 3 个月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

复牌。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

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仍需继续停牌。

(二)预计复牌时间

上市公司将继续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等研究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

方案;中介机构继续开展标的资产业务、财务、法律、评估等工作;交易的具体

事项进一步磋商;交易对方完成内部决策程序等。上市公司计划在上述工作完成

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复牌交易。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22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3 个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草案,及时

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各方共同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结合

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外部决策程

序,以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

四、承诺和风险提示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

停牌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预计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的时间内,即在 2016 年 10 月 22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如本议案未获得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公司未能在 2016 年 10 月 22 日

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

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进展情况公告。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对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提请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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