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投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7-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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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七月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投资”或“上市公司”)本次

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上证发〔2013〕

3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海投资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并购重组分道审核中

快速审核通道要求进行了逐条说明,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查内容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

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

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

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为 Ingram Micro Inc.(以下简称“IMI”)100%股权。IMI 的主

营业务为基于 IT 产品分销环节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属于批发与零售业,不属于

《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

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

否构成借壳上市

(1)本次交易类型

本次交易前,公司原有业务较为单一,主营航运业务,经营及管理以天津、

上海、宁波、青岛为基本港,至韩国的国际近洋及国内沿海多个口岸的集装箱班

轮货物运输航线。2015 年起,公司进行业务升级,在继续夯实航运业务的基础

上,向物流上下游产业以及相关配套金融产业延伸,打造物流金融基础信用平台

及物流运输资源与业务交易平台、逐步搭建物流全供应链金融服务产业体系。根

据中国证监会《2016 年 1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天海投资属于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G 类)中的水上运输业(G55)。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 IMI 的主营业务为基于 IT 产品分销环节的供应链综合

服务,属于批发与零售业(F 类)下的批发业(F51)。

同时,上市公司与 IMI 没有供应采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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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次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并购或上下游并购。

(2)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本公司股权变动。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为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天海投资拟通过子公司 GCL ACQUISITION, INC.以现金收购

IMI100%股权,不涉及发行股份。

4、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

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参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上证发

〔2013〕3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通过尽职调查和对本次交易方案等信息

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

本次交易标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

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确定的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和企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

于同行业并购或上下游并购,不构成借壳上市;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上

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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