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 2016-019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6 日起停牌。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
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临 2016-016)。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原因
公司主要从事浓香型白酒的生产和销售。自上市以来,公司在继续深耕细作
甘肃市场、保持白酒主营业务稳步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省外市场,从而提高
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随着白酒行业进入深度
调整期,国内部分非上市白酒生产企业并购价值显现,公司拟通过实施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在现有白酒生产销售业务基础上,合理布局甘肃省外市场,为实现建
成“中国大型白酒酿造基地,跻身中国白酒 10 强”的目标进一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组框架
1、主要交易对方
主要交易对方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2、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向标的资产股东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股权,
尚未最终确定。
3、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
订),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为制造业中的“C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了磋商谈判、
审慎研究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并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
法律、审计等尽职调查工作。同时,公司认真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
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尚
未签订重组协议。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6 日申请紧急停牌,2016 年 6 月 7 日
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临 2016-014)、2016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关
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临 2016-015)。经与有关各方论证,该重大事项对
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的公告》(临 2016-016),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6 日起停牌不超过
1 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规定,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东情况的公告》(临
2016-017)。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公司自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
沟通和磋商,并组织各中介机构进行了较细致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经过多次
协商、沟通,交易双方就标的资产的估值及成交价格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在综合
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标的资产经营情况和投资风险等因素后,经审慎研究决定终
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及时申请股票复牌。
四、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承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停牌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
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