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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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6-024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

968号)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

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

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十四项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

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

股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联董事夏崇耀、袁黎雨、夏峰、乐君杰、夏善忠回避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0,000,000 股 A 股股份。在

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范围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

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在

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

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及以上基金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

资金认购。东方集团承诺出资 1 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其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认购价格与其他特

定投资者认购的价格相同,并依法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其他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参与认购。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1.54 元/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定

价基准日,则相应调整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

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方式全部为现金认购。东方集团所认

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

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海洋能源互联用海 81,675.60 65,000.00

洋缆系统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96,675.60 80,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量,则不足部分由公

司自筹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

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由本公司新老股东共

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

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表决,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意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303 号《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的《宁波东方电缆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夏崇耀、

袁黎雨、夏峰、乐君杰、夏善忠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公告编

号:2016-027 。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夏崇耀、

袁黎雨、夏峰、乐君杰、夏善忠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公告

编号:2016-030。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夏崇耀、

袁黎雨、夏峰、乐君杰、夏善忠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

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依法高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

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

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合作协议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具体的

发行时机、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最终发行数量、发行起

止日期、具体申购办法等具体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

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4)如国家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

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包

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新股

事宜;

(5)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作适当调整;在不改变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项目进度的

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

调整;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关

于股本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报请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事宜;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及锁定的相关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

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时,决定本次发行延期实

施;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它一切事项;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公告

编号:2016-028。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公告

编号:2016-026。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舟山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公告

编号:2016-029。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全资子公司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

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公告

编号:2016-031。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章程》关于股本的部分条

款需要进行修订,并报请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具体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公告

编号:2016-032。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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