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6-035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16 年 7 月 4 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及会议资料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表
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及授权表决的董事 9 名。吴会林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
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杜敏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杨兆国董事因公务
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彭浩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原因,根据《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
同意续聘吴会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毛大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左
建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韩听涛先生、胡书洲先生、杜敏女士、汤圣女士为
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为三年。魏基建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周仲蓉和朱杰
不再担任公司技术总监职务,上述三人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详情参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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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吴会林、韩听涛、胡书洲和杜敏为《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
的议案》的任命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声学业务的议案》
为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满足客户对射频、声学单体及音射频一体化服务的
需求,以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协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拟以不超过 3 亿元的自有资金分批、分阶段地加大投资声学业务,投资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声学摸拟仿真软件、硬件研发设备、自动化成套生产线、智能化设备、
精密测试仪器等。
详情参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声学
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和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136,129,5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272,259,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598,376,8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公司原激励对象郭建广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董
事会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上述 1 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 5.12 万份。
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
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85.28 万股,股票期权数量为 956.48 万份,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2.325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2.67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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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原激励对象郭建广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款“激
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12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
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注销事宜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锁期可行
权/解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锁
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除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外,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 5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解锁期可
行权/解锁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 495.36 万份和 943.36 万股。
公司董事吴会林、韩听涛、胡书洲先生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
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公
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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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通过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98,376,899 股,分
派 后 总 股 本 增 至 957,403,038 股 。 同 时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分 派 前 注 册 则 本 为
598,376,899 元,分派后注册资本增至 957,403,038 元。目前该利润分派已实施完
毕。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 ,837.6899 万元。”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5,740.3038 万元。”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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