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16-053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正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内容为拟收购
深圳市威富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
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4 月 5 日下午开市起停牌,公司根据相关要求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 年 5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2016 年 4 月 20 日、2016 年 4 月 27 日、2016 年 5 月 11 日、
2016 年 5 月 18 日、2016 年 5 月 25 日、2016 年 6 月 1 日、2016 年 6 月 14 日、2016
年 6 月 21 日、2016 年 6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
复牌业务》的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继续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 2016 年 7 月 4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信息,现由于标的方股东情况复杂,重组方案的交易细节尚需进一步协商、
确定和完善,预计公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方案。
2016 年 7 月 4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停牌,承诺最迟不晚于 2016 年 10 月 4
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深圳市威富通科技有限公司为一家为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支
付公司提供互联网 SaaS 服务的软件企业的,交易标的为该公司 100%股权,其实际
控制人为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其近两年的收入和利润来源主要是为金融
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移动支付软件和技术所收到的佣金,由于双方尚未就重
组的交易方案达成一致,重组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双方保密协议要求,标的公司的
历史沿革和财务状况将在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 100%股份,并配套募集资金
支付交易对价和投入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具体方案尚未确定。
3、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华峰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37% 58,750,000 0
司
尤金焕 境内自然人 8.24% 39,125,000 29,343,750
尤小华 境内自然人 5.84% 27,750,000 20,812,500
华安未来资产-
工商银行-长安
国际信托-长安
其他 4.99% 23,700,000 23,700,000
权华峰超纤定
增权益投资单一
资金信托计划
北信瑞丰基金-
工商银行-北信
其他 3.96% 18,800,000 18,800,000
瑞丰基金丰庆 90
号资产管理计划
陈林真 境内自然人 3.42% 16,250,000 12,187,500
中广核资本控股
境内国有法人 3.37% 16,000,000 16,000,000
有限公司
中欧盛世资产-
广发银行-中欧
其他 3.37% 16,000,000 16,000,000
盛世景鑫 12 号资
产管理计划
尤小玲 境内自然人 3.05% 14,500,000 10,875,000
尤小燕 境内自然人 3.05% 14,500,000 10,875,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58,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8,750,000
尤金焕 9,781,250 人民币普通股 9,781,250
尤小华 6,937,500 人民币普通股 6,937,500
叶芬弟 5,007,3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7,300
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4,359,855 人民币普通股 4,359,855
-客户资金(交易所)
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客户资
4,225,300 人民币普通股 4,225,300
金
杨淳 4,195,100 人民币普通股 4,195,100
陈林真 4,062,500 人民币普通股 4,062,500
李长梅 4,0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5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7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3,792,000
4、与现有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与现有交易标的已签署收购意向协议,但具体交易方案尚未确定。
5、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北京
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目前,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已经及完成,审
计、评估工作也已基本完成,但尚未形成正式报告。
6、本次交易事前审批及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目前无事前审批事项。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原因
自停牌以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针对具体
事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磋商,审计、评估工作也已基本完成,但由于标的公司的股
东较多,交易各方对交易方案尚需讨论,相关内容尚待确定。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预计无法按原计划时间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
复牌,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申报、披露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申请继续停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及预计复牌时间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
案。公司承诺于 2016 年 10 月 4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停牌期间,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
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期限期满后仍未能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
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继续停牌期间,有关各方
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
告。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