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院: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进展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05 0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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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6—027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拟执行盈利补偿承诺的议案》,鉴于标

的资产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未能完成 2015 年度的业绩承

诺,承诺方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本年度应补偿股份数为 21,189,013 股(限售流

通股),公司将以 1 元的总价对该等股份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详见 2016 年 4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www.sse.com.cn)的公司 2016-011 号公告及 2016-014 号公告);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拟执行盈利补偿承诺的议案》(详见 2016 年 5

月 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上

(www.sse.com.cn)的公司 2016-021 号公告);2016 年 7 月 1 日公司发布了《关

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详见 2016 年 7 月 1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

的公司 2016-026 号公告)。

目前,公司已启动了了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相关工作,并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申请,鉴于《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

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期限为 45 天,故此公司将无法在之前披露的期限内

(按照重组时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回购事项应在股东大会通过回购议案后 2

个月内完成,即 7 月 5 日)完成股份回购及注销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在

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期满后,及时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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