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对冲公司
采购的原燃料与销售的钢铁产品的现货库存价格风险,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
展的实际需要, 2016年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
称“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2016年7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开展钢铁期货保值业务有利于企业通过套期保值回避价格
波动风险,有助于调节市场供求,减缓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通过期货
市场的价格预期,有效抑制市场供求失衡和非正常价格波动,有利于
形成即时反应市场供需情况的价格参考体系,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
的条件。套期保值业务可以为公司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控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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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和贸易流转通道,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经营
活动的稳步发展。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品种
仅限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的钢铁产业链品种,包括螺纹钢、线材、
热轧卷板、焦煤、焦炭、铁矿石、有色金属、铁合金等。增加交易品
种需公司董事会确认。
2、交易数量
年业务规模控制在采购和销售指标的50%以内。2016年各品种的
套期保值计划量为:钢材约100万吨,原燃料约530万吨,有色金属约
2.5万吨,铁合金约4万吨。
3、保证金最高金额
根据最高持仓量确定最高保证金。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年度最高
保证金为人民币3.5亿元。
4、有效期
至2016年12月31日止。
5、检查与监督
董事会要求公司企业管理部(期货交易的监督部门)对公司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负责对《鞍钢股份有
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年
底通过对本年期货账务数据、原始流转单据等对公司期货操作情况进
行核查,核查后应出具正规核查报告报送总经理及相关领导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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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制度
依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五、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风险分析:因期货交易所交易制度设计完善、涉及的期货合约成
交活跃、保证金监管严密,所以公司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
及信用和资金风险较小。鉴于期货的金融属性,交易合约价格走势可
能存在阶段性的与基本面的反向偏离,导致不利基差(期现价差)的
发生而面临一定的基差风险,但从一般规律来看,期货合约价格与现
货价格变动趋势总体上趋于一致,因此基差风险属可控范围。
控制措施:
1、公司为规范套期保值的交易行为,加强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监
督管理,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鞍钢股份有限公
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条件、
交易的实施,资金管理、头寸管理等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
了详细规定;
2、公司成立期货领导小组与期货交易部,按《鞍钢股份有限公
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对公司的套期保值策略、套
期保值方案、交易管理进行决策与交易;
3、具体操作上,交易指令严格审批,交易资金严密监管,指令
下达与交易下单分离,持仓情况透明化,动态风险预警报告等,均符
合内控管理的要求。公司坚决禁止投机交易。
六、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管理策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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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各业务单元自营现货保值、避险的运
作,严禁以投机为目的而进行的任何交易行为,套期保值头寸控制在
现货库存合理比例以内。针对现货库存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卖出或买
入套保。在制定套期保值计划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
问题造成持仓过大导致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的风险。套期保值计划
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
性风险时造成严重损失。
七、套期保值品种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螺纹钢、线材、
热轧卷板、镍、铝、锌、铜等有色金属;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铁矿
石、焦煤、焦炭;郑州商品交易所硅铁、锰硅等铁合金,市场透明度
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
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
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九、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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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建立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
法》,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
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公司确定的年度套期保值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和交易品种合
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合理的控制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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