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6-55
四川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无特别说明,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于借款的关联交易
2014年4月,遵义三岔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简称“遵义三岔”,现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公司的母公司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原名称为
“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法基中国”)借款贰亿元人民币,
期限一年。该笔借款于2015年4月起展期一年,固定利率6.1%。现遵义三岔拟从
2016年4月起,将贰亿元人民币借款继续展期六个月,利率5.35%,利息合计为535
万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该笔借款继续展期一年,利率不超
过6.1%,现调整为展期六个月,利率确定为5.35%。)
公司2015年全年与拉法基中国之间发生的利息费用为808.42万元。
2、关于付费使用知识产权和商标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于2016年起与拉法基豪瑞(北京)技术服务有限
公司(原名称为“拉法基瑞安(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豪(北
京)”)签署《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或《主品牌协议》,将被受许继续使用拉豪(北
京)提供的知识产权和主品牌。其中,
1)遵义三岔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及四川
双马宜宾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将签署《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和《主品牌协议》,使
用知识产权的费用将由原净销售额的2%下降为1%,使用主品牌的费用将仍为净销
售额的1%。
2)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将签署《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使用知识产权
的费用将由原净销售额的2%下降为1%。
预计2016年发生的知识产权和商标使用费为人民币4059万元。
公司2015年全年发生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和商标使用费为5,515.05万元。
*“净销售额”是指总销售额减去受许方在该领域经营所需的销售税、运输
费和折扣。
上述两项关联交易已经2016年7月1日举行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灿文、洛佩兹、胡梅梅、
齐晓梅回避了投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拉法基中国海外控
股公司和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需要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合同签订金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占同类业务
额 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借款 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 535 万元 808.42 万元 8.70%
接受关联人提供
拉法基豪瑞(北京)技术服务
的劳务等(知识 4059 万元 5,515.05 万元 100%
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和商标
产权、商标)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1、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公司子公司遵义三岔拉法基瑞安水
泥有限公司与拉法基中国之间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为约212.88万元;
2、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拉豪(北京)之间
发生的知识产权和商标使用费为约1,530.29万元;
3、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拉豪(北京)之间
发生的服务费用为约215.09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高希文(Sylvain Christian Garnaud)
法定股本:港币$10,000,000 (1 股 1 港币, 普通股)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住所: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54 楼
拉法基中国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资产为 187.41 亿元,净资产为 40.80
亿元,2015 年 1 月-6 月主营业务收入 28.67 亿元,净利润-6.51 亿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拉法基中国是公司控股股东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的母公司。该关联人符
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拉法基中国是公司控股股东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的母公司,依据其财务
情况,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拉法基豪瑞(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高希文(Sylvain Christian Garnaud)
注册资本:8650 万美元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引进技术与管理、管理支持及服务;建筑
材料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4 号富盛大厦 1 座 2 层
拉豪(北京)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4.82 亿元,净资产为-8.88
亿元。2015 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 2.50 亿元,净利润为-0.80 亿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拉豪(北京)是公司控股股东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的母公司拉法基中国
水泥有限公司在北京设立的全资服务性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拉豪(北京)合作多年,依据历史交易情况和其母
公司的实力,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于借款的关联交易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2014年4月,遵义三岔向拉法基中国借款贰亿元人民
币,期限一年,贷款期限已于2015年4月到期。该笔借款于2015年4月起展期一年
至2016年4月24日,固定利率6.1%。现遵义三岔拟从2016年4月起,将贰亿元人民
币借款继续展期六个月,利率5.35%,利息合计为535万元。按季结息,期满偿还
本金。
(二)关于付费使用知识产权和商标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该交易以市场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于2016年起与拉豪(北京)签署《知识产权许可
协议》或《主品牌协议》,将被受许继续使用拉豪(北京)提供的知识产权和主
品牌。其中,
1)遵义三岔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及四川
双马宜宾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将签署《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和《主品牌协议》,使
用知识产权的费用将由原净销售额的2%下降为1%,使用主品牌的费用将仍为净销
售额的1%。
2)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将签署《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使用知识产权
的费用将由原净销售额的2%下降为1%。
*“净销售额”是指总销售额减去受许方在该领域经营所需的销售税、运输
费和折扣。
该交易的结算方式为每季度结算一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协议将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签订,并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初
始期限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初始期限届满后,本协议将以 1 年期限自动持续
续订,直至双方终止本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于借款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在水泥行业流动性普遍偏紧的情况下,该贷款可有效补充遵义三岔生产所
需的流动资金,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
2.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依据国内商业银行对水泥行业的贷款利率及条件,该交易的交易条件(交
易价格和结算期限)公允。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该借款协议的标的为资金,不具有特殊性,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此类关
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的情形。
(二)关于付费使用知识产权和商标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该交易有利于公司通过使用先进的知识产权,提高公司专业技术和生产经
营管理水平,使公司走上持续发展的道路;有利于公司运用品牌效应,提高产品
知名度,增强产品竞争力,从而提升销售业绩。
2.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依据市场情况和目前的品牌溢价产生的收益情况,该交易的交易条件(交
易价格和结算期限)公允。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该关联交易已持续多年,公司将国际领先的知识产权应用于生产经营,有
效地提升了产品竞争力,扩大了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借助国际品牌的影响力,
扩大了公司产品的市场认可度。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其他。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