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置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7-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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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合主承销商

(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000 号恒生银行大厦 45 层)

二〇一六年六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薛志勇 秦普高 吴咸发

周涛 谭永忠 刘异伟

李亚丹 刘红霞 梁伟

吴建滨 彭忠波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1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71,985,815 股

2、发行价格:5.64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533,999,996.6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1,518,814,722.82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271,985,815 股将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控股股东电建地产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

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

2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1

特别提示...........................................................................................................................................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2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 2

目录 .................................................................................................................................................. 3

释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本次发行的方案及发行情况 ........................................................................................... 7

四、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4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17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8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9

第三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1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3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6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2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及市场前景 ..................................................................... 26

三、募集专项存储相关情况 ................................................................................................. 31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情况及上市时间 ................................................................... 33

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33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 33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4

一、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 ......................................................................................... 34

二、联合主承销商 ................................................................................................................. 34

3

三、发行人律师..................................................................................................................... 34

四、发行人会计师 ................................................................................................................. 35

第七节 合规性结论意见、保荐协议的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 36

一、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36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37

三、保荐协议的主要内容 ..................................................................................................... 37

四、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7

第八节中介机构声明..................................................................................................................... 38

一、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声明 ................................................................................. 39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 41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2

第九节备查文件............................................................................................................................. 43

一、备查文件......................................................................................................................... 43

二、查阅时间......................................................................................................................... 44

三、文件查阅地点 ................................................................................................................. 44

4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南国置业、上市公司、

指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水电建设集

电建地产、控股股东 指

团房地产有限公司”

新天地公司 指 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系电建地产的全资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

书 上市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德证券、保荐机构(联合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本保荐机构

海际证券、联合主承销商 指 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国置业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股票的行为

证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 指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

报告期各期末、最近三年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一期末 月 31 日和 2016 年 3 月 31 日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文名称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Wuhan Langold Real Estate Co., 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南国置业

股票代码 002305

法定代表人 夏进

董事会秘书 谭永忠

注册时间 1998 年 7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1,454,348,595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南湖中央花园会所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9 号

邮政编码 430060

电话号码 027-83988055

传真号码 027-83988055

互联网网址 http://www.langold.com.cn

电子信箱 ir@langold.com.cn

房地产综合开发、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新型建

经营范围 筑、装饰材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园林、建筑和装饰工

程的设计与施工。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1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5 年 6 月 4 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420 号),原则同意南国置业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5 年 11 月 20 日,南国置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5 年 12 月 23 日,南国置业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南国置业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 2975 号),核准本次发行。

三、本次发行的方案及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方案

1、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承销方式为代销。

2、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电建地产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其中,电建地产已于 2015 年 5 月 8 日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

行的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 6.2 亿元。

7

其他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

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货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

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南国置业和中德证券、海际证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方案的原则确定。

4、发行数量及限售期

(1)南国置业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核准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7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74,822,695 股新股。南国置业和中德证券、

海际证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55,000 万元(含 155,000

万元)

(3)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电建地产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他认购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持有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

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投资者提交报价即视为遵从发行人和中德证券、海际证券

根据询价结果及现行相关规定作出的最终锁定期安排。

5、发行价格及配售原则

(1)确定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5 月 1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不低

8

于 8.56 元/股。

根据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

通过的发行人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行人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

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 5.64 元/股

(2)南国置业和中德证券、海际证券将对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有效《申购

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有效申购的申报价格由高至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申

报价格相同的按照其认购金额由多至少进行排序,申报价格与申购金额均相同的,

按照收到《申购报价单》传真件的时间(以本次发行指定的传真机时间为准)或

专人送达时间(以现场律师见证时间为准。若既传真又派专人送达《申购报价单》,

或发送多份《申购报价单》,以第一次收到的有效报价单为准,其余《申购报价

单》均为无效)先后进行排序。

(3)本次配售采取“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

南国置业和中德证券、海际证券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排序序号在前 9

位(若不足 9 家则全部进行统计)的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统计各

档价格对应的认购投资者家数、申购金额等,并根据下述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获

配对象及其获配股数:

a)若有效申购金额等于拟募集金额,则所有有效申购获得全额配售;

b)若有效申购金额超过拟募集金额,则当有效认购金额达到或首次超过此

金额时所对应的价格即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照排序逐一对报价在发行价格

及其以上的投资者进行配售;投资者的获配股数将根据其在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

认购金额与确定的发行价格予以确认(若投资者有多档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则

以认购金额较高者确定其在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认购金额);

c)若有效申购金额不足拟募集金额,发行人和中德证券、海际证券将协商

缩减发行规模。

(4)若部分获配对象放弃认购,或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导致认购

资金总额不足时,发行人和中德证券、海际证券将协商缩减发行规模。

(二)本次发行的情况

9

1、发出认购邀请书询价的情况

2016 年 6 月 7 日,主承销商中德证券、联席主承销商海际证券以电子邮件

或顺丰速运快递的方式共向 102 名特定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邀请其参

与本次认购。投资者发送名单包括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南国置业前 20 名股东,

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44 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 29 家,证券公司 16 家,

保险公司 5 家等特定投资者。

2、询价对象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询价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4 日 9:00-12:00,中德证券、海际证

券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2016 年 6 月 14 日 9:00-12:00),共

收到了来自 3 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并在 6 月 14 日 9:00-14:00 期间收到

了 3 家投资者邮件发送的《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相关附件,经过资质审核和关联

方比对以及与投资者缴纳的申购定金的匹配查验,提供有效申购的投资者共 3

家。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据此进行了簿记建档,并经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进行

了见证。

投资者申购报价明细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型 产品名称

(元/股) (万元)

东海基金-鑫龙 178 号资

产管理计划

东海基金-鑫龙 177 号资

东海基金管理 产管理计划

1 基金公司 5.65 10,700

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基金-鑫龙 176 号资

产管理计划

东海基金-鑫龙 172 号资

产管理计划

东吴基金-上海银行-东吴

鼎利 6017 号资产管理计

东吴基金管理 划

2 基金公司 5.64 37,300

有限公司 东吴基金-上海银行-东吴

鼎利 6020 号资产管理计

10

东吴基金-上海银行-东吴

鼎利 6021 号资产管理计

浙商基金管理 浙商韬韫分级资产管理

3 基金公司 5.64 45,000

有限公司 计划

3、本次发行定价和配售情况

(1)本次发行的定价情况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综合考虑发行人的募集资金需求,按照《认购邀请

书》中规定的价格确定原则,南国置业与中德证券、海际证券综合考虑拟发行数

量 及 募 集 资 金 需 求 , 最 终 确 定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为 5.64 元 / 股 , 发 行 数 量 为

271,985,81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33,999,996.60 元。

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公司发行询价截止日的二级市场价格比较如下:

2016 年 6 月 14 日 2016 年 6 月 14 日 2016 年 6 月 14 日

项目

收盘价格 前 10 个交易日均价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股票价格(元/股) 5.66 5.43 5.27

发行价格与以上价格比率 99.65% 103.87% 107.02%

(2)本次发行的股票配售情况

根据 2015 年 5 月 8 日南国置业与公司控股股东电建地产签订的《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

行的股份,电建地产认购金额为不超过 6.2 亿元。本次发行最终获配金额为

1,533,999,996.60 元,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以及 5.64 元/

股 发 行 价 格 计 算 , 电 建 地 产 获 配 金 额 为 613,599,998.64 元 , 获 配 股 数 为

108,794,326 股,认购金额不超过 6.2 亿元且认购比例为本次实际发行股票总额

的 40%,符合其承诺认购金额。

除电建地产认购部分金额外,其余股份将向提交有效申购的投资者进行配售。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配售原则,中德证券、海际证券对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有效《申

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有效申购的申报价格由高至低的原则进行排序,

申报价格相同的按照其认购金额由多至少进行排序,申报价格相同且认购金额相

11

同的,按照收到《申购报价单》传真件的时间先后(以本次发行指定的传真机时

间为准)进行排序,确定发行对象。

根据 2016 年 6 月 14 日的簿记建档情况,本次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 5.64 元

/股的认购对象共 3 家。结合公司拟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需求及配售原则,保荐

机构与发行人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如下:

获配金额 获配股数

序号 投资者全称

(元) (股)

1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9,999,999.76 79,787,234

2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6,999,998.84 18,971,631

3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2,999,995.64 66,134,751

4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619,999,999.92 109,929,078

总计 1,549,999,994.16 274,822,694

根据2016年6月16日认缴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因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及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获配产品无法全额缴纳认购额,故中德证券、海际

证券对电建地产、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终获配

的股数及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鉴于:1)南国置业、中德证券和海际证券共同

发出的《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中约定“当部

分获配售对象放弃认购或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导致认购资金总额不足

时,发行人和中德证券、海际证券将按照实际有效的认购数量确定发行规模,不

再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该《认购邀请书》参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附件制作;2)《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没有对获配投资者不能全额缴纳认购额的情形做出明确规定,且本次

通过询价方式征集的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仅有3家,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股数和金额调整不会导致其按照“价格优先、认购金

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不符合认购条件,前述获配股数和金额调整不违

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

因此,中德证券、海际证券、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获配股数和金额调整符合《认

购邀请书》的约定,不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获配股数和金额调整合法、

有效。

12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如下:

获配金额 获配股数

序号 投资者全称

(元) (股)

1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9,999,999.76 79,787,234

2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400,003.16 17,801,419

3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9,999,995.04 65,602,836

4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613,599,998.64 108,794,326

总计 1,533,999,996.60 271,985,815

上述发行对象中,电建地产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认购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

4、缴款与验资情况

2016 年 6 月 15 日,保荐机构、海际证券向上述 4 名发行对象发出《缴款

通知书》。2016 年 6 月 16 日,本次发行的 4 名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

1,533,999,996.60 元缴付至保荐机构的指定账户内。

2016 年 6 月 17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

告》(中天运〔2016〕验字第 90060 号),确认截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南国置

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中参与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总额为

1,533,999,996.60 元。

2016 年 6 月 17 日,保荐机构将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足额划至南

国置业指定的资金账户。

2016 年 6 月 17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

告》(中天运〔2016〕验字第 90059 号)确认,此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数量 271,985,81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5.6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33,999,996.60 元。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6 月 17 日止,南国置业已收到 4 名特定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款共计人

民 币 1,533,999,996.6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1,518,814,722.82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71,985,815.00 元,余额计人

13

民币 1,246,828,907.82 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总额为1,533,999,996.60元,扣除发行费用15,185,273.78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518,814,722.82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15,185,273.78 元,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

资费等。

四、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概况

1、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夏进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2 号院 1 号楼 5-7 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葛伟忠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60 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3、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炯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279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4、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肖风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208 号 1801 室

经营范围:从事基金管理业务(范围详见《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电建地产外,上述其他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

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控制的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

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无直接或间接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以及

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的电建地产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发生的重大

关联交易已在发行人定期报告中披露。

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外,除电建地产之外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

及一期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出

具日,也不存在除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

15

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

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 313,215,984 21.46

2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80,191,987 19.20

3 许晓明 266,093,568 18.23

4 尹光华 88,000,000 6.03

5 许榕 57,000,000 3.91

6 许棠 57,000,000 3.9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7 25,318,180 1.73

红-005L-FH002 深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领先股票

8 15,622,700 1.07

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新兴成长混合

9 12,085,372 0.83

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10,978,533 0.75

合计 1,125,506,324 77.12

(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以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88,986,313 22.46%

2 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 313,215,984 18.09%

3 许晓明 266,093,568 15.37%

4 尹光华 88,000,000 5.08%

5 浙商韬韫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79,787,234 4.61%

6 许榕 57,000,000 3.29%

7 许棠 57,000,000 3.29%

8 东吴鼎利 6017 号资产管理计划 31,914,893 1.84%

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25,318,180 1.46%

-005L-FH002 深

17

10 东吴鼎利 6020 号资产管理计划 23,936,170 1.38%

合计 1,331,252,34 76.88%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未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前后,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持股情况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1 薛志勇 董事长 - - - -

2 秦普高 董事 - - - -

3 吴咸发 董事、总经理 - - - -

4 周涛 董事 - - - -

董事、副总经

5 谭永忠 理、董事会秘 438,750 0.030% 438,750 0.025%

6 刘异伟 董事 - - - -

7 李亚丹 董事 - - - -

8 刘红霞 独立董事 - - - -

9 梁伟 独立董事 - - - -

10 吴建滨 独立董事 - - - -

11 彭忠波 独立董事 - - - -

12 高泽雄 监事会主席 - - - -

13 涂晓莉 监事 - - - -

14 王琼 监事 - - - -

15 郑彤 副总经理 - - -

16 李军 副总经理 1,574,190 0.108% 1,574,190 0.091%

副总经理、财

17 宁晁 149,992 0.010% 149,992 0.009%

务总监

18 肖新乔 副总经理 623,088 0.043% 623,088 0.036%

18

19 张军 副总经理 319,906 0.022% 319,906 0.018%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前 (以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增加

股份性质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 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情况

模拟计算)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

268,423,011 18.39% 271,985,815 540,408,826 31.21%

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

1,191,113,549 81.61% - 1,191,113,549 68.79%

通股

股份总数 1,459,536,560 100.00% 271,985,815 1,731,522,375 100.00%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导致公司股本增加,截止 201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最新股本数为 1,460,887,23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登记后公司实际股份数量为 1,732,873,045 股。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电建地产,实际控制人为电建集团,

电建地产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593,407,9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67%。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 1,459,536,560 股

增加至 1,731,522,375 股,电建地产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702,202,297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40.5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电建集团。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的资产结构的影响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商业地产开发与商业运营,物业销售、物业出租和物

业管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南国中心一期、昙华林、雄楚广场、南国中心二

期项目,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公

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得到改善,未来的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

19

(四)本次发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

不会有实质的影响。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促进公司业务的健康、

稳定发展。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股东单位或实际控制

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除因控股股东电建地产等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外,发行人

不会因本次发行增加新的关联交易。

20

第三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 2013 年度、2014 年度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4]第 2-00452 号、

大信审字[2015]第 2-00450 号),发行人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天运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16〕

审字第 90190 号)。

除特别说明以外,本节分析及披露的内容以发行人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2016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为基础。其中,发行人 2016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878,515.54 1,908,666.03 1,261,516.40 801,222.90

负债总额 1,557,925.10 1,589,288.13 948,737.58 538,493.18

股东权益 320,590.43 319,377.89 312,778.82 262,729.72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 293,772.30 293,307.96 301,413.43 260,572.13

益合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1,336.23 305,088.19 264,723.35 165,540.18

营业利润 2,105.87 19,274.95 69,449.34 65,665.76

利润总额 2,104.03 19,363.78 69,493.17 65,710.71

净利润 1,124.84 8,376.38 48,647.27 54,022.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76.64 3,068.72 49,018.82 54,058.02

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1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5,135.50 -492,448.94 -57,737.89 -95,520.53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3,937.62 79,897.59 -76,800.06 12,043.91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68,347.77 499,665.71 152,318.09 86,674.01

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

-77,420.90 87,114.36 17,780.14 3,197.38

物净增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

138,945.57 216,366.47 129,252.11 109,028.54

等价物余额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63 3.17 1.66 3.20

速动比率(倍) 0.46 0.94 0.45 1.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87.40% 82.77% 75.58% 74.69%

资产负债率(合并) 82.93% 83.27% 75.21% 67.2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29 9.98 10.87 13.48

存货周转率(次) 0.01 0.19 0.21 0.21

总资产周转率(次) 0.02 0.19 0.26 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76.64 3,068.72 49,018.82 54,058.02

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77.57 3,096.16 49,077.11 54,026.69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2.01 2.01 2.07 1.80

股净资产(元)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0.04 -3.38 -0.40 -0.65

额(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3 0.60 0.12 0.02

主营业务毛利率 35.37% 31.89% 43.59% 48.05%

净利润率 3.59% 2.75% 18.38% 32.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6 0.021 0.34 0.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6 0.021 0.34 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 0.0213 0.34 0.37

22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3% 1.03% 17.50% 23.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 1.04% 17.49% 23.16%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资产以货币资金、存货等为主。2013 年末、

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 801,222.90 万元、1,261,516.40

万元、1,908,666.03 万元。发行人的总资产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而逐年增长。

2014 年末,公司的总资产较 2013 年末增加 460,293.50 万元,增幅为 57.45%;

2015 年末,公司的总资产较 2014 年末增加 647,149.63 万元,增幅为 51.29%。

2016 年 3 月末,发行人总资产为 1,878,515.54 万元,比 2015 年末减少 30,150.49

万元,减幅为 1.58%。

发行人的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收账款以及长

期借款等。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 538,493.18

万元、948,737.58 万元、1,589,288.13 万元。公司负债规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

大而逐年增加。2014 年末,公司总负债较 2013 年末增加 410,244.40 万元,增

幅为 76.18%,2015 年末,公司总负债较 2014 年末增加 640,550.55 万元,增

幅为 67.52%。2016 年 3 月末,公司的总负债为 1,557,925.10 万元,比 2015

年末减少 31,363.03,减幅为 1.97%。

(二)偿债能力分析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3 月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分别为 74.69%、75.58%、82.77%和 87.40%,流动比率分别为 3.20

倍、1.66 倍、3.17 倍和 2.63 倍。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增加,主要原因为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负债规模也相应扩大。

公司属于房地产企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符合房地产企业的特点。相比其

他类型的企业,预收账款通常在房地产企业的负债中占较大比例。预收账款是房

地产企业向客户预收的购房款,通常不会带来任何偿债压力。如果将预收账款从

23

流动负债中剔除,则公司报告期各期的资产负债率会相应降低,而流动比率也会

相应提高,公司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三)盈利能力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65,540.18

万元、264,723.35 万元和 305,088.19 万元,公司的营业收入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实现收入同比增加;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为 54,058.02 万元、49,018.82 万元和 3,068.72 万元,其中:公司 2015 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14 年减少 93.74%,主要原因为:1、公司 2015 年

度的主要确认收入项目雄楚广场和成都泛悦国际项目,与 2013 年、2014 年的

主要确认收入项目西汇城市广场二期和荆州南国城市广场相比,其土地取得价格

及土地成本占售价的比例较高,因而销售毛利率相对较低。并且,公司 2015 年

度的收入确认项目江南大武汉项目因部分属于还建房,其销售毛利率远低于正常

销售项目的毛利率。由此,公司 2015 年的毛利率从 2014 年的从 43.59%下降至

31.89%;2、由于 2015 年开发项目销售增长以及报告期内尾盘项目进行土地增

值税清算导致土地增值税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127.96%。

2016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336.2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376.64 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 12.78%和 90.10%,主要原因为公司

主营业务为商业地产的开发与运营,新增开发项目尚处在前期开发建设阶段,尚

未进入结算期,导致公司可结转物业减少,从而业绩出现波动。

(四)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5,520.53 万元、

-57,737.89 万元、-492,448.94 万元和-5,135.50 万元,各年度均为现金净流出,

主要原因在于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购买土地款及开发成本的支出

大于销售房款的收入。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043.91 万元、

-76,800.06 万元、79,897.59 万元和-3,937.62 万元。其中,2014 年发行人投资

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减少,主要原因为公司本年度项目投资款

24

项金额较上年度大幅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6,674.01 万元、

52,318.09 万元、499,665.71 万元和-68,347.77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筹资

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发行人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取得的借款、发行的债

券等;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因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发行人

2016 年 1-3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公司当期偿还债务支

付的现金超过借款收到的现金。

综上,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经营情况正常,与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状况相适

应。

25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根据 2015 年 5 月 8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并经 2015

年 6 月 25 日发行人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拟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计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南国中心一期 115,631 18,000

昙华林 161,876 48,000

雄楚广场 284,393 32,000

南国中心二期 470,485 57,000

合计 1,032,385 155,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

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

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

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

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及市场前景

(一)南国中心一期项目

1、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南国中心一期项目

项目总投资:115,631 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30 个月

项目经营主体: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6

规划占地面积:1.21 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0.98 万平方米

项目具体位置:本项目位于武汉城市主干道--汉口解放大道中部,地处地

铁 2 号线和轻轨 1 号线换乘站的循礼门区域,为城市商业中心一类核心地段的

重要节点。区域内拥有金融街及市级商圈--武广商圈,商业与金融在区域内相

互促进、相互交融。

项目规划指标: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1.21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98 万

平方米,由一幢 6 层商业裙楼、二幢 25 层高层住宅和地下商业及配套组成,其

中住宅及配套面积 4.2 万平方米,地上商业面积 2.67 万平方米,地下商业及配

套面积 4.11 万平方米。

2、项目的市场前景

项目地处汉口内环核心区位,周边配套完善,立体交通畅达武汉三镇。项目

拟建成武汉市商业中心重要节点上的大型都市综合体,以商业物业为引导,有效

组织商业、住宅等城市功能,并通过与地铁和轨道交通换乘的有效连接与城市保

持密切联系,形成丰富的城市生活空间。

3、项目投资估算和经济评价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115,631 万元,其中土地成本 13,238 万元,行政事业

性费用 632 万元,项目前期工程费用 1,253 万元,建安工程费用 40,147 万元,

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3,125 万元,不可预见费 2,164 万元,间接费用及税金 55,072

万元。

本项目计划实现销售额 129,330 万元,销售物业的税后利润 20,837 万元,

项目投资净利润率 18.02%,销售净利率 16.11%。项目存量物业 2.96 万平方米,

未来 20 年现金流入量现值为 17,596 万元。

(二)昙华林项目

1、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昙华林项目

27

项目总投资:161,876 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22 个月

项目经营主体:武汉南国昌晟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规划占地面积:2.5 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2.49 万平方米

项目具体位置:本项目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 202 号。目前,武汉地铁 2

号线途径中山路螃蟹岬站,该站为地铁 2 号线和地铁 7 号线(在建)的换乘车

站。本项目紧邻地铁出站口,地铁出入口将与项目地下商业联通,将地铁人流汇

聚到项目周边,增加项目的商业价值和可开发性。

项目规划指标: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2.5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2.49 万平

方米,由 A 区三层商业裙楼、B 区六层商业裙楼、地下商业、二幢甲级写字楼组

成,其中写字楼面积 4.53 万平方米,地上商业面积 2.43 万平方米,地下商业及

配套设施面积 5.53 万平方米。

2、项目的市场前景

昙华林项目位于武昌的昙华林,昙华林历史街区东至中山路、南至粮道街、

西至得胜桥和凤凰山、北至中山路的围合区域。包括昙华林、戈甲营、太平试馆、

马道门、三义村、云架桥、花园山、螃蟹岬等在内的约1平方公里的区域,此处

聚集了数十处百年以上的近代历史建筑,其深厚的历史内涵与丰富的人文资源为

武汉所仅见。在昙华林全长12公里的古街里,隐没着西方传教士在华设立的最

早的文华书院、石瑛的故居、钱钟书家的老宅、瑞典领事馆……人称“武汉的历

史宝贝旮旯”。拥有丰富的人文景观资源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以及便捷的轨道

交通枢纽,是武昌辖区具有特色文化辖区。

公司将依托昙华林悠久的历史文脉,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运营、招

商及管理经验,充分发挥物业开发与运营能力,将本项目打造成集文化、办公、

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成为昙华林文化旅游区开发的门户。

3、项目投资估算和经济评价

28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161,876 万元,其中土地成本 48,208 万元,行政事业

性费用 2,689 万元,项目前期费用 1,909 万元,建安工程费用 55,939 万元,基

础设施费 7,960 万元,间接费用税金 43,613 万元,不可预见费 1,558 万元。

本项目计划实现销售额 169,055 万元,销售物业的税后利润 30,850 万元,

项目投资净利润率 19.06%,销售净利率 18.25%。本项目存量物业 3.99 万平方

米,未来 20 年现金流入量现值 34,207 万元。

(三)雄楚广场项目

1、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雄楚广场项目

项目总投资:284,393 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22 个月

项目经营主体:武汉南国洪创商业有限公司

规划占地面积:5.32 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30.59 万平方米

项目具体位置:本项目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与雄楚大街交汇处东北角。

南临雄楚大道、西依珞狮南路,处于街道口节点商圈范围内,周边已规划建设地

铁 8 号线和 11 号线。其中 8 号线将与本项目无缝对接,预计 2016 年通车;11

号线预计 2020 年通车。项目交通便利,商业气氛浓厚,商业氛围浓郁,人流量

充足。同时这里也是武昌教育中心,项目被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两所名

校环抱,地段稀缺性强,是理想的商业及文化活动区域。

项目规划指标: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5.32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0.59 万

平方米,由两栋 22 层的超高层商业办公楼、两栋 40 层的住宅和两栋 5 层的商

业裙楼构成。其中,住宅面积 3.25 万平方米,地上商业面积 9.18 万平方米,办

公楼面积 9.43 万平方米,地下商业及配套设施面积 8.73 万平方米。

2、项目的市场前景

29

项目定位于武昌区规模最大的中高端品牌家居建材专业卖场,是南国大家装

在长江南岸的成功复制,为集合商业、写字楼、LOFT 等物业类型及高档家居建

材展示、办公、居住、健身、娱乐、餐饮、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新型城市综合体。

截至目前,项目招商完成率达 98%。作为南国大家装系列产品线的重要组

成部分,该项目招商的高端品牌占比 15%,中端品牌占比 85%,其中近 400 个

国内外一线品牌商户中有 10%在湖北省为其独有。项目将通过做大做强灯饰品

类,巩固其核心优势,并协同公司已有的南国大家装项目,有效提升公司在武汉

家居建材市场的地位和占有率。

3、项目投资估算和经济评估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284,393 万元,其中土地成本 99,391 万元,行政事业

性收费 2,105 万元,项目前期费用 3,802 万元,建安工程费用 99,366 万元,基

础设施费用 5,663 万元,不可预见费 5,270 万元,间接费用及税金 68,796 万元。

本项目计划实现销售额 298,350 万元,计划实现税后利润 43,767 万元,项

目投资净利润率 15.39%,销售净利率 14.67%。本项目存量物业 6.48 万平方米,

未来 20 年现金流入量现值 44,496 万元。

(四)南国中心二期项目

1、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南国中心二期项目

项目总投资:470,485 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32 个月

项目经营主体: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

规划占地面积:4.58 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29.27 万平方米

预计销售额:518,855 万元

项目具体位置:本项目位于武汉市城市主干道--汉口解放大道中部与江汉

30

北路交汇区域,地铁 2 号线与轻轨 1 号线在此换乘,为城市商业中心一类核心

地段重要节点。

项目规划指标: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4.58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9.27 万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6.33 万平方米,写字楼建筑面积 7.5 平方米,地上

商业面积 6.83 万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 8.61 万平方米。

项目由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开发主体,南国创新由公司与湖北省

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省供销社”)合资设立,公司持

有南国创新 80%的股权,省供销社持有南国创新 20%的股权。

2、项目的市场前景

项目地处汉口一环核心区位,周边配套完善,立体交通畅达武汉三镇。该项

目是定位于提升汉口中心区商业丰富性及商圈档次的重要项目,将打造集高端商

业、高档住宅为一体的高端城市中心综合体,建成后将极大丰富城市中心商业功

能,完善城市商圈结构,并通过突出文化艺术特色及户外餐饮体验,与南国中心

一期实现良好的协同效应。

3、投资估算和经济评估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470,485 万元,其中土地成本 138,892 万元,行政事

业性费用 8,528 万元,项目前期工程费用 8,221 万元,建安工程费用 186,000

万元,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1,121 万元,不可预见费 4,337 万元,间接费用及税

金 113,386 万元。

本项目计划实现销售额 518,855 万元,计划实现税后利润 62,570 万元,项

目投资净利润率 13%,销售净利率 12.06%。本项目存量物业 7.16 万平方米,

未来 20 年现金流入量现值 39,748 万元。

三、募集专项存储相关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

专款专用。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31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32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情况及上市时间

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1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毕本次增发的 271,985,815 股股票的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次增发的 271,985,815 股股票将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控股股东电建地产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转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

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新增股份简称仍为“南国置业”,代码仍为“002305”,上市地点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

33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

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保荐代表人:刘晓宁、田文涛

项目协办人:李文进

电话:010-59026666

传真:010-59026690

二、联合主承销商

名称: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俊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000 号恒生银行大厦 45 层

联系人:贺凯谋

联系电话:021-38582084

传真:021-68598030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层

负责人:郭斌

经办律师:易建胜、王飞

电话:010-66413377

34

传真:010-66412855

四、发行人会计师

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B1 座七、八层

负责人:祝卫

经办会计师:王传平、聂照枝

电话:010-88395676

传真:010-88395200

35

第七节 合规性结论意见、保荐协议的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

意见

一、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中德证券和联合主承销商海际证券认为: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发

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

大会决议和《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资格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除发行人的控股股

东电建地产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

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

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的关联方无直接或间接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情形。

3、电建地产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故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

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和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询价的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在 2016 年 6 月 13 日 17:00 前完成登

记和备案程序。

36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本次发行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发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所制作的《认购邀请书》、《申购

报价单》、发行人与电建地产等认购对象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及形式均合

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三、保荐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南国置业作为发行人与中德证券作为保荐机构签订的《关于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及补充协议,南国置业聘请中

德证券作为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与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与上市工作,并在保荐期间内履行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

信息披露等义务。保荐期间包括二个阶段,即推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股票的发

行与上市的期间(以下简称“推荐期间”)和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的持续督导

期间(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期间”)。推荐期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的

证券在证交所上市之日止。持续督导期间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的证券上市当

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1 个完整会计年度届满之日与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与上市的证

券上市后与其他保荐机构签订新的保荐协议之日二者较早日期止。

四、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

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愿意推荐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37

第八节中介机构声明

38

一、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李文进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晓宁 田文涛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侯 巍

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6 月【】日

39

本联合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朱俊

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6 月【】日

40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

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郭斌

经办律师(签字):

易建胜 王飞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016 年 6 月【】日

41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

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

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祝卫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王传平 聂照枝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 年 6 月【】日

42

第九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申请书:

(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保荐书;

(三)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南国置业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四)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五)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六)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七)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八)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九)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律师工作报告。

(十)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意见;

(十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6〕验字第

90059 号《验资报告》;

(十二)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

43

(十三)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

(十四)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法律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文件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9 号

联系电话:027-83988055

传真:027-8398805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传真:010-59026690

(以下无正文)

44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

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日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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