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16-0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的通知于2016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7月1日下午
在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及授权出席
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不同意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及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