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1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主要历程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与樟树市凌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河签
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2016 年 5 月 11 日、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与樟树市凌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黄河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一)》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之议案;2016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
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之议案;2016 年 6 月 16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龙
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之议案。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 2016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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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因本次重组方案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
相关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规定,公司取消了原计划于 2016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并在重组预案及交易报告书等相关公告中对重组涉及的风险进行了
充分披露。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全力以赴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
作,针对重组方案的细节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先后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
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重组尽职调查工作,并就重组预案
中部分重要事项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在整个过程中,公司认真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为促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等就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的磋商和准备,现因政策变化之影响,导致本次交易配套
融资金额降低至1亿元左右,不足以支付相关协议中约定的现金对价,经双方协
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交易终止的违约处理措施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终止协议》,双方确认,本次终止交易事项不
构成交易双方任何一方违反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任何一方均无需就此向对方承
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承诺事项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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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规定,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之日起至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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