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一六年七月 上海
目录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2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4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6
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7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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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的组织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股东大会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组织、相关事务处理等事宜。
4、本次股东大会设计票人一名、监票人两名。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1)截至 2016 年 7 月 4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2、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含其委托代
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
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
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张海明先生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务事宜。
4、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登记。股东不得无故
中断股东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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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提出质询的,须向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席许可后,股东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
股东发言应围绕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
所持股份数和姓名。会议主席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
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5、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务必准时到达会场,并在“股东签名册”上签到。
6、会议主席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后,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股东签名册”上签到的股东和代
理人,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表决,但可在股
东大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7、股东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表决票在会议签到时,向会务组领取。
8、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9、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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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一)14:45
二、网络投票时间
1、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11 日的 9:15-15:00
2、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
-9:25,9:30-11:30,13:00-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 6720 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
董事长张海明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宣布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
人数及代表股份总数
(二)介绍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情况
(三)推举两名监票人、一名计票人,并宣读议案审议和表决办法
(四)宣读和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五)股东发言、提问及公司回答
(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1、股东填写表决票
2、计票人、监票人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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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七)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董事长宣读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出席董事、监事签署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董事长宣布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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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
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
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制定了《上海海利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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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6 月 2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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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存续期内,若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监管部门意见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
及监管部门意见对员工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且不允许授权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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