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ST 天利 公告编号:临 2016-054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7 月 1 日,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新疆独山子天利高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813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新华网、人民网等媒体报道,2016 年 6 月 28 日,你公司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交易对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召开全
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工程建设业务重组改制框
架方案”,对稳步推进重组改制工作进行部署。要求会后根据讨论意见和建议,
尽快修改完善并按程序组织实施。这意味着中石油的国企改革将有重大进展,也
是其专业化重组走出的重要一步,上市步伐将加快等。同月 29 日,中石油集团
官方网站也就上述事项刊登了相关报道。
针对上述事项,现有如下事项请你公司自查并向重组交易对方中石油集团核
实后披露:
一、上述媒体报道内容是否属实,所涉事项与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关
系,以及是否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二、2016 年 5 月 27 日,你公司公告,已与重组交易对方中石油集团签订《重
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明确了交易对方、交易方式、标的资产范围等事项。请
核实并披露:(1)中石油集团上述“工程建设业务重组改制框架方案”与你公
司前期所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关系;(2)中石油集团审议通过上
述“工程建设业务重组改制框架方案”,是否属于本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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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复牌业务指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三)、(六)、(八)项等规
定重大进展或重大变化情形,即是否对已签订的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作出重大修
订或变更,取得有权部门的前置审批意见等,是否更换、加增、减少了重组标的,
是否有其他重大进展或重大变化。
三、2016 年 6 月 29 日,你公司公告,下一步重组工作包括继续积极推进并
与相关各方完成本次重组方案论证、确认工作,及时履行本次重组所需的内外部
决策程序等。同时,公司力争在 2016 年 7 月 29 日(即公司重组累计停牌时间满
5 个月)前复牌。若发生无法复牌的情形,公司则需按照《停复牌指引》要求,
依法依规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申请延期复牌。请核实并披露:(1)上
述媒体报告相关事项,是否属于你公司公告的下一步重组工作内容;(2)中石
油集团按程序组织实施上述“工程建设业务重组改制框架方案”,将对你公司后
续重组工作所需履行的内外部决策程序、股票复牌等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
请你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之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以书面形式
回复我部。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及时间要求,及时予以回复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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