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6-045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378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
(附后)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本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
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
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
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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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
料。如在 30 个工作日内不能披露的,应当提前 2 个工作日向我
会递交延期反馈回复申请,经我会同意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
未能及时反馈回复的原因及对审核事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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