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广通: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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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电广通 编号:临2016-029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权协议转让,触及要约收购,中船重工

作为申请人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将使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但实际控制人保持

不变。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6年7月1日,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电子”)的通知,中国电子已于2016年7月1日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签署了《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中国电子将其所持

的本公司176,314,95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47%),以协议

方式转让给中船重工。

本次股份转让前,中国电子持有本公司53.47%的股份。本次股份

转让完成后,中国电子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将

由中国电子变更为中船重工,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仍为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

上述股份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中船重工及中国电子,其基本

情况如下:

1、中船重工

名 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法定代表人:胡问鸣

注册资本:1,488,607.64049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46XA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以舰船为主的军品科研生产;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

理;船舶、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民用船舶、船用设备、海洋工程设

备、机械电子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修理、租赁、销售;船用技

术、设备转化为陆用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外轮修理;物资贸易;

物流;物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承包、施工、设备安装、监理;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船

舶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99年6月29日至长期

股东情况: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企业,全资

2、中国电子

名 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注册资本:1,248,225.1997万元

注册号:10000000001024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

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

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

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

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

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

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

成立日期:1989年5月26日

股东情况: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企业,全资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年7月1日,中国电子与中船重工签署《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双方

中国电子为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方,中船重工为本次股份转让的

受让方。

2、标的股份

本次交易标的股份为中国电子持有的公司的176,314,950股股份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47%)。

3、转让方式

采用协议转让方式。

4、转让价款及其支付情况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20.39元/股,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叁拾

伍亿玖仟伍佰零陆万壹仟捌佰叁拾元伍角(¥3,595,061,830.50)。转

让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

5、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中国电子、中船重工内部决策机构均已正式通过决议,批

准按协议规定的条件进行交易;

(2)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股份转让;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生效条件。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股份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根据《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船重工本次收购公司股份还将履行豁免要约

收购审批程序,若未获批准,中船重工将履行要约收购程序。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尚未全部完成。

相关股东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权益变动完成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3.47%

100%

%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完成后: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53.47%

100%

%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涉及中船重工及中国电子的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及《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充分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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