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1柳化债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来源:上交所 2016-07-02 0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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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1柳化债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就召集“11柳化债”2016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时间:2016年7月19日10:00至11:30

3、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北雀路67号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6年7月13日(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次发行债

券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债券持有

人。

(2)持有“11柳化债”的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11柳化债”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发表意见,但不能行使表决权(受其他债券持有人委托投票除外):

① 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② 上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3)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4)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要求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11柳化债增加担保的议案》(详见附件

一)。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与实际控制人及政府部门沟通协调11柳化债担保及

后续偿付方案的议案》(详见附件二)。

《关于增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网络投票方式的议案》(详见附件三)。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一)登记需提交的资料及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五)、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

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五)、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

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五)、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如需委托受托管理人代为出席投票,请发邮件至Fanyu1@guosen.com.cn

索要相关受托人信息;

5、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或邮

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四)及相关证明文件,

于2016年7月15日17:00前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下述债券受托管理人,

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6、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8楼

联 系 人:吴风来、朱锦超、范羽

电话号码:010-8800-5191//185-1113-1080

传真号码:010-6621-1974

(2)发行人: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北雀路67号

联 系 人:龙立萍、汪娟

电话号码:0772-2519434

传真号码:0772-2510401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

见附件六)。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

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

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

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每一张“11柳化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总

额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

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

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

相抵触。

6、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

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

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根据《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第四十二条,需经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后,对柳州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有约束力。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

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附件一:

关于要求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11柳化债增加担保的议案

2016 年 6 月 13 日,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股份”)收

到控股股东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柳化集团”)的告知书及其转

送的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浙0106执2158-2163号】,现

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因柳化集团、青海桂鲁化工有限公司、齐星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鸿华投资有

限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华融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扣划了柳化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14,815,976 股

股票至华融租赁指定的证券账户。

本次股份划转前,柳化集团共持有公司 116,747,443 股无限售流通股,持股

比例为 29.23%。此次股份划转后,柳化集团尚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101,931,4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52%。

同时根据 2016 年 6 月 16 日柳化股份的公告,柳化集团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均

已被司法冻结且已被轮候冻结,截至目前所涉及公司股权的债务情况如下表所

示:

诉讼请求(万

元)(仅为本

冻结公司股票 是否已被强制

债务人 债权人 涉诉事项 金,不含诉讼 判决情况

情况(万股) 执行

费、利 息、违

约金等费用)

融资租赁合

是,已划转

华融金融 同纠纷,柳

桂鲁化工 12593.51 2000 判决已生效 1481.5976 万

租赁公司 化集团为其

提供担保

华融金融 二审已开庭

桂鲁化工 同上 3189.0493 500 否

租赁公司 未判决

信用证纠

江苏银行 纷,柳化集 二审已上

广东中成 6959.7044 1200 否

深圳分行 团为其提供 诉,未开庭

担保

借款纠纷, 是,已划转并

华润银行

广东中成 柳化集团为 4929.1291 708.6 判决已生效 拍卖 708.6

东莞分行

其提供担保 万股

票据纠纷, 2687(其中 是,已划转并

中行株洲

湖南桂成 柳化集团为 1500 2562 万股已被 判决已生效 拍卖 125 万

分行

其提供担保 质押) 股

广西铁路 3686.7443(其

借款合同纠 二审已开

柳化集团 发展投资 15000 中 2600 万股已 否

纷 庭,未判决

基金 被质 押)

冻结 1726(已

借款纠纷,

浦发银行 质 押)且轮候 一审已开

广东中成 柳化集团为 3000 否

深圳分行 冻结 庭,未判决

其提供担保

10782.3443

兴业证券 证券合同纠 5162(轮候冻 仲裁裁决已

柳化集团 12000 否

有 限公司 纷 结) 生效

广西铁路

借款合同纠 2000(轮候冻 二审已开

柳化集团 发展投资 19998.988 否

纷 结) 庭,未判决

基金

借款合同纠

中行东莞 纷,柳化集 1000.505(轮候

广东中成 13000 一审未开庭 否

分行 团为其提供 冻结)

担保

注释:桂鲁化工指青海桂鲁化工有限公司; 广东中成指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桂成指湖

南桂成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柳化集团的经营状况,目前11柳化公司债面临担保不足的情况,特请“11

柳化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要求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11柳化债增加担保。

附件二: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

与实际控制人及政府部门沟通协调11柳化债担保及后续偿付方案的议案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6月29日出具《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1亿元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BBB,“11柳化债”跟踪信用等级为BBB。

鉴于11柳化债的担保方柳化集团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经营较

为困难,资信评级下降,为促进债券偿付工作的推进,特请“11柳化债”债券持

有人会议同意:

授权受托管理人与柳化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就11柳化

债的担保及后续偿付事宜进行沟通,受托管理人可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参与为解

决涉及11柳化债问题而进行的方案设计工作,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与柳化股份其

他相关债权人进行日常沟通及常规决策,对全体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事项需召

开11柳化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决策。

附件三:

关于增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网络投票方式的议案

根据目前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方式为现场投

票,考虑到后续债券持有人沟通的需要,特请“11柳化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方式改为现场或网络投票。

附件四:

11柳化债(证券代码:122133)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1柳化债(证

券代码:122133)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11柳化债债券持有人(签署):

(公章):

11柳化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11柳化债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参 会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本参会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五:

11柳化债(证券代码:122133)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11柳化债 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相关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要求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与实际控制人及政府部门沟通协

2

调11柳化债担保及后续偿付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增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网络投票方式的议案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

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负责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 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六:

11柳化债(证券代码:122133)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要求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与实际控制人及政府部门沟通协

2

调11柳化债担保及后续偿付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增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网络投票方式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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