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发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7-02 09: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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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本财务顾

问”)作为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

发展”)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重大资产重组”)的

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

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本财务顾问对航天发展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

牌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前期停牌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发布《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因

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2016 年 4 月 25 日,因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2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筹

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

二、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之日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筹

划推动过程中。

(一)公司与标的公司相关股东目前就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

的相关事项以及交易细节正在进一步协商沟通中。标的公司相关股东

正在请示其归属的相关主管机构确认对本次重组事项的意见。

(二)按照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规

定,公司作为军工央企上市公司对外收购事项均需要完成国防科工局

的前置审批才能进行公告。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准备国防科工局

的前置审批相关工作。

(三)公司自停牌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

已选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

务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

估机构,并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

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四)公司已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批通过

继续停牌议案,准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公司将

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

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自停牌以来,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已开展多项工作推动本次重组,

但由于下列原因,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满 3 个月时仍无法披

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

(一)拟实施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导致本次重

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2016 年 6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重组办法”)的决

定。新重组办法中对于上市公司借壳条件的内容修改较大,新重组办

法的借壳指标从总资产一个指标拓展到了总资产、净资产、收入、净

利润、发行股份五个指标。公司原计划收购航天科工集团内部和航天

科工集团外部的信息类资产,拟实施的新重组办法将导致航天科工集

团内部资产注入构成对于上市公司的借壳。经研究,航天科工集团内

部资产暂时无法完全符合法规对于借壳资产的各项要求,无法按照原

方案继续执行。

因此,本次重组方案变更为向航天科工集团外部资产的股东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向战略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组

方案的调整导致公司与外部资产股东需要进行重新谈判,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申请继续停牌。

(二)公司正在进行现金收购仿真公司项目可能构成借壳

201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航天科工系统仿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议

案》。仿真公司控股权为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拥有,收购该部分股

权属于关联交易,按照新重组办法中“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

生根本变化”的条款可能构成上市公司的借壳,将对公司筹划的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构成巨大影响。

(三)本次重组审批环节较多和交易结构复杂

目前本次公司拟收购的两个标的公司均为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两

个标的公司关于本次重组事项正在分别请示相关主管机构,正在等待

相关主管机构的审批意见。同时,本次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

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结构较为复杂,涉及的相关审批程

序复杂。

由于本次重组方案的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涉及多家单位和

部门的沟通工作,该等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商

讨、论证和申报主管部门批准等工作量较大。

(四)本次重组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根据国防科工局 2016 年 3 月 2 日公布的《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

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本次

重组预案公告前,需完成军工事项审查程序。此外,根据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股

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交易预案的原则性同意。鉴于本次

重组交易结构复杂,本次重组能否在预计时间内完成相关方案论证工

作并取得国防科工局、国务院国资委的审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本次延期复牌的时间安排

公司已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批通过继续停

牌议案,准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

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公司将向深交

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报、披露的相关文件真实、准确

和完整,保障本事项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

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19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累计停

牌时间不超过六个月,预计将最晚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前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股票复牌。

五、中信建投关于上市公司继续停牌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中信建投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在积极推进之中。公司自

2016 年 4 月 19 日停牌以来,严格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编制信息披

露文件。

但由于拟实施的新重组办法导致的本次重组方案变更,以及按照

新重组办法公司正在进行现金收购仿真公司项目有可能构成借壳。以

及本次重组交易结构复杂,涉及的相关审批程序复杂。相关标的资产

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商讨、论证和申报主管部门批准等

工作量较大,且公司尚未完成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查,未取得国务

院国资委对本次交易方案的原则性同意。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

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未形成可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重组预案。上市公司继续停牌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细化

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并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避免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

鉴于上述情况,中信建投认为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具

有真实性。考虑到本次重组的复杂性和方案推出的不确定性,公司继

续停牌具有合理性。中信建投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于承诺期限内尽快复牌。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工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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