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6-060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 苏新城
债券代码:136021 债券简称:15 新城 01
债券代码:125741 债券简称:15 新城 02
债券代码:135093 债券简称:16 新城 01
债券代码:135350 债券简称:16 新城 0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平安新城控股投资基金(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5,000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产业基金的设立、募集及投资可能因未来市场环境的不确
定性而产生一定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为拓展公司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等领域的资金来源,促进公司经营目标
的顺利达成,根据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产业
基金合作框架协议》约定,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拟出资 5,000 万元与平安银行共同投资设立平安新城控股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产业基金”),总规模人民币 100 亿元(意向性额度)。
2、本次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以内。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孙建一
注册资本:1,142,489.4787 万元
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 22 日
经审计,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507,149 百万
元,净资产为 161,500 百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96,163 百万元,净利润 21,865
百万元。
三、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合伙基金名称:平安新城控股投资基金(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2、基金规模:总规模人民币 100 亿元(意向性额度),可分期募集。
3、投资期限:每期基金的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5 年,其中有限合伙人的投
资期限以募集资金的属性而定。
4、投资方式:股权+债权
5、合伙人:
基金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即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先于基金
注册成立。基金管理人由新城控股指定子公司与平安银行指定合作伙伴共同成立的
公司担任,新城控股指定子公司出资 50%,平安银行指定合作伙伴出资 50%。合
伙人会议为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并全权委托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普通
合伙人所有权限须根据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执行。普通合伙人认购基金不超
过 1%的份额。
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为平安银行指定渠道募集的资管计划或信托计划,以
及本公司募集资金。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模式
在合作期间内,双方将协助设立一个或多个产业基金的形式进行对外投资合作,
在符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产业基金可选择采用契约制、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等法
律结构,产业基金对具体项目的投资可以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
或股权加债权混合投资等方式,其中:
(1)契约制基金:优先级出资方和劣后级出资方根据项目的约定进行出资并
分享收益。
(2)有限合伙制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在额度范围内对基金出资并分享收
益;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根据项目需要进行出资并分享收益;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应由
甲乙双方指定的合作伙伴担任。
(3)公司制基金: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由投资各方或指定机构设
立公司,投资各方参与项目并分享收益。
2、合作额度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安银行内部规定的前提下,平安银行给予本公司非承
诺意向性合作额度人民币 100 亿元。
平安银行将根据本公司提交的具体项目申请、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以及平安银行内部有关政策的规定确定具体的合作金额和合作方式。
本公司额度使用单位相应的资金结算及相关业务均应在平安银行系统内运作,
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督,以保证产业基金资金安全与合法合规使用。
3、主要投资方向
产业基金可以就房地产产业及相关领域进行投资。但其投资应受如下限制:
(1)不得就所获基金融资金额对外提供担保;
(2)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
(3)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不得投资的行业或领域。
4、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之
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五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5、其他
本协议是双方全面开展产业基金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产业基金的具体合作事宜,
按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执行。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与专业投资管理团队的合作,可有效借助投资管理方的优势资源,拓
展公司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等领域的资金来源,确保公司各项对外投资及经营活
动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达成。同时产业基金通过专业化运作,能
够充分防控投资风险,预计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合作双方全面开展产业基金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产业基
金的具体合作事宜以双方届时另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同时产业基金存在战略决
策风险、投资目标选择错误等投前风险,财务风险、行业波动风险等投中风险以及
退出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