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2016-043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召开
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
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市场、开发客户,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
公司拟对购买公司数控机床产品的泉州市嘉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
嘉华)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泉州嘉华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28 号,注册地点为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石狮经
济开发区石湖大道伟伦工业园 1 号,法定代表人黄金锭,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为智能数控技术研发;金属制品、五金制品及配件的研发(不含电镀)、
加工、销售。泉州嘉华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止 2016 年 5 月 31 号,泉州嘉华的资产总额为 32,111.2 万元,负债总额为
22,145.97 万元,净资产 9,965.3 万元,营业收入 5,651.6 万元,利润总额 2,493.2
万元,净利润 1,869.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泉州嘉华拟购买公司总价 2,990 万元的数控机床,重庆两江机器人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机器人”)对本次交易提供融资,两江机器人将上述
价款一次性支付给公司(其对公司的授信额度为 1 亿元),泉州嘉华按月将设备
租赁费用支付给两江机器人,直到泉州嘉华付清所有融资款项及利息。公司对本
次租赁提供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四、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保证的责任范围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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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泉州市嘉华科技智能有限公司;
债权人:重庆两江机器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债务人的申请,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同意就债务人在其与债
权人《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
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和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范围如
下在主合同项下承担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赁本金、
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保障或执行其权益所发生的
费用)。
保证人保证,当债务人有任何违反前述事项的行为且根据主合同的规定债务
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时,保证人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债权人承担无条件的、不
可撤销的和连带保证责任,偿还债权人全部款项。
2、租赁资产:总价 2990 万元的数控机床
3、租赁期:36 个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提高货款的回收
效率,且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担保事项
为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其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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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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