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事实求是、独立
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的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1、2016年6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任子行网络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中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的相关调整规定,公司对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如下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总量为9,875, 823股(含已解锁和回购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为3.02元;调整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055,803股(含已解锁和
回购注销),调整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6.96元。
2、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此次调整方法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此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 3 号》(以下简称“《备忘录 1-3 号》”)及《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
股票调整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调整为 9,875, 823 股(含已
解锁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3.02 元;将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调整为 1,055,803 股(含已解锁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6.96 元。
二、《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
锁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1、截止目前,《激励计划》所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
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
2、我们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认为公
司的经营业绩以及 74 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均符合《激励计划》中对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一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4 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2,645 股,占目前限制性股
票总数(含预留)的 5.92%,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10%。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玉芬 张 斌 李 挥
2016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