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4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
次会议于2016年6月2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7
日分别以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
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田家玉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
议,本次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土地及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践行新经济形势下的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积极响应国家“京津冀协
同发展”战略及《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根据北京市政府关于疏
解非首都功能产业工作部署和引导要求,配合顺义区全面推进机器人等高端制造
业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将位于北京市
顺义区牛栏山环岛西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转让给北京嘉寓机器人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器人公司”),进行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嘉寓机器人
系列产品(包括建筑外墙清洁机器人、智能装备等)。
机器人公司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寓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其中公司持股20%,嘉寓集团持股80%,为嘉寓集团的
控股子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注册完成取得营业执照,是公司的关联方,故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2016年4月29日披露的编号为2016-035的公告,机器
人公司盈利后,嘉寓股份对嘉寓集团持有的股权有优先收购权。本次资产转让的
价格依据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16]第115号《资
产评估报告书》所确定的评估值确定,程序合法、价格公允,故该交易不存在损
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田家玉先生、田新甲先生及张初虎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
余四名董事参与表决。
2015年7月3日至今,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11,000万元,工程施工类关联交
易金额合计9,631.6万元,关联租赁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40万元,出售资产类关
联交易金额合计3,619.05万元,应收账款转让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500万元,
共同投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000万元。
因此,连续十二月内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31,790.65万元,(不含本次交易,其中已提交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合计金额为25,140.65万元,需要和本次关联交易累
计的金额为6,650万元)。此次关联交易金额为31,973,133元,与未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总计为98,473,133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22%,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事先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廖家河先生、虞晓锋先生、
尹秀超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转让土地及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
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经表决: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凡截止2016年7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经表决: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