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7 股票简称:准油股份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名称: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准油股份
股票代码:002207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付正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大河庄苑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河庄苑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6 年 6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准油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
会核准。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付正桥
上市公司、准油股份 指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中科富创 指 中科富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付正桥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520102197106******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大河庄苑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大河庄苑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准油股份本次重组的一部分。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其在准油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由于准油股份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付正桥、郑硕果及共青城慧果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中科富创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准油股份的股权比例将由 0%上升至 11.7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其所持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及对上市
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
二、未来股份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36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
减持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36 个月内发生增加或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科富创 100%股权。
本次重组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科富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互为前提。
本次重组前准油股份的总股本为 239,177,378 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部分拟发行股份 74,906,367 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拟向盈久通达和鸿图
咸丰等 2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68,767,908 股。
本 次 交易完 成 后,信 息 披露义 务 人将直 接 持有上 市 公司 普 通 股 A 股
44,943,8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74%。本次股权收购过程中不存在接
受其他第三方委托等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 A 股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普通股 A 股 44,943,820 股,
占准油股份总股本的 11.74 %。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
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6.02 元/股。经双方协商,确定
发行价格为 16.02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四、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正式核准批文后,上市公司和中
科富创全体股东应尽快开展实施交割工作。经上市公司和中科富创全体股东同
意:自交割日起,上市公司享有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利益,承担
标的资产的风险及其相关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同时为履行标的资产的交割等相关
手续,双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五、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重组以及修订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证监会核准。
六、转让限制或承诺
根据公司与付正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以及付正桥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函,本次重组中,付正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安排如下:
1、付正桥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
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期限届满后,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转让其获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
(1)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且该方截至 2016 年实际发生
的业绩补偿义务(如有)履行完毕之日(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
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起,其取得的股份对价总数的 30%
(扣除补偿部分,如有)可解除锁定;
(2)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届满之日且该方截至 2017 年实际发生
的业绩补偿义务(如有)履行完毕之日(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
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起,其取得的股份对价总数的 30%
(扣除补偿部分,如有)可解除锁定;
(3)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且该方截至 2018 年实际发生
的业绩补偿义务(如有)履行完毕之日(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
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起,其取得的股份对价总数的 40%
(扣除补偿部分,如有)可解除锁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准油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遵守前
述规定,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
的,将会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
之间的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准油股份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除本次交易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八、标的资产最近两年审计、评估情况
中科富创 2016 年 1-3 月、2015 年和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6】115310 号),中科富创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3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 61,600,268.30 61,508,694.53 9,575,278.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062,031.55 33,837,334.18 13,301,602.86
资产总计 102,662,299.85 95,346,028.71 22,876,880.89
流动负债合计 9,078,268.45 8,843,197.51 15,436,233.52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总计 9,078,268.45 8,843,197.51 15,436,233.52
所有者权益 93,584,031.40 86,502,831.20 7,440,647.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2,662,299.85 95,346,028.71 22,876,880.89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3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23,103,660.23 3,625,549.42 681,077.31
营业成本 5,778,327.75 11,444,506.79 1,429,549.54
利润总额 9,794,558.33 -33,356,661.97 -7,326,147.56
净利润 8,401,200.20 -29,117,816.17 -6,698,874.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8,413,161.86 -28,111,505.78 -6,698,874.06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8,371,408.74 -29,606,352.08 -6,660,644.36
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3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58,318.68 -38,053,478.70 6,340,472.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48,254.30 -26,351,483.96 -12,838,503.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00.00 105,180,000.00 10,000,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276,572.98 40,775,037.34 3,501,969.04
4、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3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372.12 1,494,727.47 -38,229.70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 -619.00 118.83 -
合计 41,753.12 1,494,846.30 -38,229.70
5、最近两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自中科富创成立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科富创未进行利润分配。
6、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等假设为前提,结
合中科富创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中
科富创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全部资产进行估值,出具了中联评估字【2016】
第 816 号《估值报告》。根据收益法估值的结果,中科富创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为 239,877.00 万元,增值 230,066.83 万元,增值率 2,345.1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
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付正桥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组过程中所签署
的相关协议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新疆克拉玛依市
公司
股票简称 准油股份 股票代码 0022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付正桥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大河
称 庄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0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数量: 44,943,820 股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11.7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 □ 否 √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是 □ 否 □ 不适用 √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是 □ 否 □ 不适用 √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须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付正桥
2016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