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的专项说明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油股份”或“上市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就本
次重组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所
规定的借壳上市出具本专项说明:
本次交易前,创越集团持有上市公司4,026.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83%,
为公司控股股东,秦勇持有创越集团64.08%股权,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47%的股份,
秦勇及其一致行动人创越集团合计直接持有公司5,573.8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23.30%,秦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秦勇及其一致行动人创越集团
合计仍持有公司5,573.8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4.56%,秦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付正桥、郑硕果及共青城慧果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购买其持有的中科富创 100%股权不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三条所
规定的“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
例达到 100%以上”的情形。
综上所述,财务顾问认为,准油股份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所
述借壳上市。
1
(本页无正文,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的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