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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334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1-15
况的专项报告
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6]003349号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化
学”)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雅本化学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 100 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雅本化学《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
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雅本化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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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16]003349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
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雅本化学董事会编制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雅本化学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雅本化学申请发行证券之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雅本化学证券
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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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 1312 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2,27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2.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400,000.0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 56,026,458.9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3,373,541.07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2,7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420,673,541.0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事项已经上海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 日出具上会师报字(2011)第 1788 号《验资报告》予
以确认。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8558645030 205,971,900.00 已销户
太仓港区支行 489758878077
募集资金小计 205,971,900.00
7066401061120100099845 237,401,641.07 已销户
7066401061120300017538 已销户
7066401061120300017669 已销户
7066401061120300017407 已销户
太仓农村商业银行浏家
7066401061120300023951 已销户
港支行
7066401061120300024082 已销户
7066401061120300024406 已销户
70664010661120300026688 已销户
70664010661120300026557 已销户
超募资金小计 237,401,641.07
合计 443,373,541.07
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本公司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账户,该账户纳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
入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55,093,282.31 元,累计利息收入
11,729,909.92 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10,168.68 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募
集资金余额应为 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实际为 0.00 元。超额募集资金应为 0.00 元,超额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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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集资金余额实际为 0.00 元。
(二)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7.705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1778 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47.70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4.38 元,共计募集人
民币 49,999,979.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65,552.5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49,734,426.48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477,05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人民币 46,257,376.48 元。发行费用中涉及进项税额 7,358.49 元,调增“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7,358.49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6]000041 号”《验资报告》确认。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8467356310 49,999,979.00 4,166.66 活期存款
太仓港区支行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与募集资金净额 49,734,426.48 元存在差额 265,552.52 元,
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中有 265,552.52 元在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9,734,391.48 元,累计利息收入
4,166.66 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35.00 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
额应为 4,166.66 元,募集资金余额实际为 4,166.66 元。
(三)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博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7 号”的核准,公司共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股,共计募集人民币 238,399,992.96 元,扣除发行
费人民币 5,617,175.5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2,782,817.39 元(包括财务顾问费
人民币 200,000.22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7,175,79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人民币 215,607,025.39 元。发行费用中涉及进项税额 45,283.02 元,调增“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45,283.0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6]000145 号”《验资报告》确认。
1、公司向王博、樊刚 2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总计发行 5,648,41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88 元,募集股款合计为人民币 78,400,000.20 元;
专项报告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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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已向王博、樊刚 2 名自然人发行 5,648,415 股,购买其
所持有的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2016 年 2 月 24 日,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
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公司向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上实上投领华投资基金 5 位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股份 11,527,37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88
元,募集配套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159,999,992.7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617,175.57 元,
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4,382,817.19 元。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0068226761 154,999,992.76 115,025,451.09 活期存款
太仓港区支行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将公司向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
上实上投领华投资基金 5 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 159,999,992.76 元,
扣除发行费用承销费人民币 4,799,999.78 元,财务顾问费人民币 200,000.22 元后的余款人民
币 154,999,992.76 元汇入雅本化学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港区支行。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与募集资金净额 154,382,817.19 元存在差额 617,175.79 元,
差异原因为(1)发行费用中有 817,175.79 元在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2)中
介机构财务顾问费人民币 200,000.22 元已予以支付。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累计使用募集配套资金 4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25,458.33 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余额
应为 115,025,451.09 元,募集配套资金余额实际为 115,025,451.09 元。
期后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止,累计使用募集配套资金 113,905,969.44 元,其中使用募
集配套资金 72,265,969.44 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募集配套资金 32,640,000.00 元支付股权转
让款,使用募集配套资金 9,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另外累计支付发行费用
800,000.00 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538.00 元。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止募集配套资金余额
为 318,943.65 元。
专项报告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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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337.3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5,509.3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706.83 2011 年: 11,949.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6.40% 2012 年: 24,216.29
2013 年: 3,935.32
2014 年: 5,408.00
2015 年: 0.00
2016 年 1-3 月: 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实际投资金额与 状态日期(或截止日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项目完工程度)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注 7)
年产 217 吨医药中间 年产 217 吨医药中间
1 20,597.19 8,890.36 8,890.36 20,597.19 8,890.36 8,890.36 2013 年 4 月 30 日
体建设项目(注 1) 体建设项目
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
2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2014 年 11 月 1 日
司新建化工生产项目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706.83 6,260.97 5,706.83 6,260.97 554.1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0,597.19 20,597.19 21,151.33 20,597.19 20,597.19 21,151.33 554.14
专项报告 第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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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实际投资金额与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日项目完工程度)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注 7)
4 归还银行贷款(注 2) 4,650.00 4,650.00 4,650.00 4,650.00
收购股权转让款于
收购南通朝霞精细化工 2012 年 7 月 10 日全
部支付完毕;新建
5 有限公司暨新建化工生 4,800.00 4,800.00 4,800.00 4,800.00
化工生产项目于
产项目(注 3) 2014 年 11 月 1 日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认缴出资额于 2012
向南通雅本缴纳注册资 年 9 月 20 日全部缴
纳完毕;新建化工
6 本暨新建化工生产项目 4,500.00 4,500.00 4,500.00 4,500.00
生产项目于 2014 年
(注 4) 11 月 1 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投资江苏建农植物保护
7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2014 年 1 月 17 日
有限公司(注 5)
补充流动资金(注 6) 408.00 408.00 408.00 408.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4,358.00 24,358.00 24,358.00 24,358.00
合计 20,597.19 44,955.19 45,509.33 20,597.19 44,955.19 45,509.33 554.14
注 1:2013 年 5 月 7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17 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变更为“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新建化工生产项目”
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变更后投资总额由 20,597.19 万元变更为 8,890.36 万元,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1,706.83 万元。详见本报告“二/(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专项报告 第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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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注 2:2011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决定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4,650 万元。独立
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2011 年
度,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4,65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注 3:2011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收购南通朝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以及 2012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南通朝霞精细化工有
限公司股权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800 万元收购南通朝霞精细化
工有限公司 95%的股权。2012 年 2 月 16 日,经南通市如东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完
成了对南通朝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并更名为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2012 年 7
月 10 日,股权转让款 4,800 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注 4:2012 年 7 月 3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缴纳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南通雅本化
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雅本”)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于 2012 年 9 月 1 日
前向子公司南通雅本以货币资金方式一次性缴纳注册资本金 151,986,003.90 元。为了有效利
用 资 金 及 公 司 后 续 发 展 需 要 , 公 司 拟 使 用 超 募 资 金 4,500 万 元 及 公 司 自 有 资 金
106,986,003.90 元向南通雅本缴纳注册资本。201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对南通雅本的认缴
出资额已全额缴纳完毕。
注 5:2012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与江苏建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农药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 10,000 万元与江苏建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合资开展农药生产项目。2012 年 7 月 3
日,公司已向江苏建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股权收购预付款 5,000 万元。201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
限公司股权并增资的议案》。2014 年 1 月 17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 万元对江苏建农
植物保护有限公司进行了增资。2014 年 1 月 20 日,江苏建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
注 6:201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节余未计划使用的超募资金全部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2014 年 1 月 17 日,已完成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
额为 408 万元。
注 7: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为: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利息。
专项报告 第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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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7.705 万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73.44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973.4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6 年 1-3 月: 4,973.4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后 实际投资金额与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 实际投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资 日项目完工程度)
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额 额 资金额 金额的差额
1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4,973.44 4,973.44 4,973.44 4,973.44 4,973.44 4,973.44
专项报告 第 7 页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万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278.28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1,86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6 年 1-3 月: 11,86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实际投资金额与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日项目完工程度)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诺投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的差额(注 4)
发行股份购买上海朴 发行股份购买上海
1 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朴颐化学科技有限 7,840.00 7,840.00 7,840.00 7,840.00 7,840.00 7,840.00
49%股权 公司 49%股权
购买上海朴颐化学科 购买上海朴颐化学
2 技有限公司 51%股权 科技有限公司 51% 8,160.00 8,160.00 8,160.00 8,160.00 8,160.00
的现金对价(注 1) 股权的现金对价
3 偿还银行贷款(注 2) 偿还银行贷款 7,258.28 7,258.28 7,258.28 7,258.28 7,258.28
4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 4,000.00 4,000.00
(注 3)
合计 23,278.28 23,278.28 11,860.00 23,278.28 23,278.28 11,860.00 15,418.28
专项报告 第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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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注 1:根据公司 201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和 201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6]227 号文《关于核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8,160 万元购买上海朴
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尚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支付股权转让款。2016 年 2 月 24 日,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
期后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支付股权转让款
3,264.00 万元。
注 2:根据公司 201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和 201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6]227 号文《关于核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7,258.28 万元用于偿还
银行贷款。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尚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期后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7,226.60 万元。
注 3:2016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次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
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后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900 万元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 4: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详见本报告“二/(一)/3 注 1、
注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3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3 年 5 月 27 日公司 201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在实施
年产 217 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过程中,由于对研发技术进行了优化,并且通过集中采购
等方式,降低了固定资产投资金额,此外还自主承担了部分工程的安装实施工程和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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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节省了募投项目的投资成本。为了进一步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 6000 万元用于投资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新建化工生产项目”。该笔资金存放于相
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实际转出 6,260.9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此次涉及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1,706.83 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
26.40%。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
核查意见。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7.705 万股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3、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万股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1 年 9 月 26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年产 217 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20,938,974.13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该项目的自
筹资金 20,938,974.13 元。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上会师报字(2011)第 1823 号鉴证报告。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7.705 万股
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3、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万股
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存在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形,使用及归还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2011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分别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 年度,已使用募集资
金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5 月 24 日,上述资金已全部返回至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
(2)2012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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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 4,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已使用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2012 年 7 月 27 日,上述资金已全部返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3)2012 年 7 月 3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1 月 7 日,上述资金已全部返回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2013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5 月 9 日,上述资金已全部返回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7.705 万股
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无闲置募集资金。
3、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万股
2016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次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 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502.55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不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 万元),占募集资金金额(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的比例为 49.41%。
期后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止,累计使用募集配套资金 113,905,969.44 元,其中使用募
集配套资金 72,265,969.44 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募集配套资金 32,640,000.00 元支付股权转
让款,使用募集配套资金 9,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另外累计支付发行费用
800,000.00 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538.00 元。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止募集配套资金余额
为 318,943.65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不包括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 4,900 万元),占募集资金金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的比例为 0.14%。
除上述外,其余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支付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
将于分别于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支付现金价款总额的 20%、20%和 20%,金
额分别为 16,320,000.00 元、16,320,000.00 元和 16,320,000.00 元,共计 48,96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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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相应
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下述公司 2016 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序 运营期承诺效益
项目名称
号
第四年达产
年产 217 吨医药 第一年达产 第二年达产 第三年达产 100%,收入 3.87
1
中间体建设项目 30% 50% 75% 亿元,净利润
9356 万元
第三年达产
南通雅本化学有
第一年达产 第二年达产 80%,收入 3.28
2 限公司新建化工 第四年达产 100%
30% 50% 亿元,净利润
生产项目
3604 万元
2013 年度营业 2014 年度营业 2015 年度营业 2017 年度营业
2016 年度营业收入
江苏建农植物保 收入 15,000 万 收入 24,000 万 收入 36,000 万 收入 65,520 万
3 50,400 万元;净利
护有限公司(注) 元;净利润 元;净利润 元;净利润 元;净利润
润 8,228 万元
1,380 万元 3,038 万元 5,392 万元 11,175 万元
注:上述效益预测系公司 2012 年 6 月 2 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农
药生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披露的“项目实施后,未来五年因销售农药中间体及其相
关产品而带来的收入与利润预测情况”。由于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工作量大,项目产品种类
非常多,农药定点生产许可证前置行政审批手续较繁复,耗时较长,资质变更事宜未能按计
划办理完成,造成项目延期。项目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14 年度实
际为项目实施的第一年。
以上延期事项已经作为《关于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农药生产项目延期的议案》经 2013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13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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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
项目累计产 累计实 到预计
序号 项目名称 能利用率 指标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现效益 效益
收入 12,184 16,863 16,199 46,484
年产 217 吨医药中间
1 体建设项目 104.46% 毛利 2,812 3,538 6,703 13,507 否
净利润 2,214 2,625 5,011 10,120
收入 247 5,798 7,443
募集资金
毛利 45 1,520 1,897
部分
净利润 -28 713 785
南通雅本
收入 100 794 1,090
化学有限
超募资金
2 公司新建 73.75% 毛利 -37 -150 96 否
投资部分
化工生产
净利润 -87 -632 -898
项目
收入 347 6,592 8,533
小计 毛利 8 1,370 1,993
净利润 -115 81 -113
收入 12,732 14,363 29,870
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
3 42.93% 毛利 1,274 3,325 5,297 否
限公司
净利润 958 831 1,821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260.97 万元以及 40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其项目效益。
(2)归还银行贷款 4,650.00 万元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其项目效益。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1)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新建化工生产项目
生产线在 2014 年完成建设,之后进行系统的设备调试,导致 2014 年的实际生产规模非
常有限,同时由于机器运转测试期间投料用料的各项成本费用高于正常的量产阶段,所以
2014 年度当期效益水平较低。2015 年度由于规模效应难以释放,分摊至产品的固定成本大
幅度上升,造成 2015 年度的产品毛利和净利润水平明显低于当期承诺效益。
(2)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由于农药生产定点企业资质和所有产品证照需要从原江苏建农化工有限公司转到江苏
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相关证照办理从预计的 2013 年拖延至 2015 年,因此造成江苏建农
植物保护有限公司的各类农药原药产品无法按期生产和销售,导致 2013-2015 年期间本次募
投项目的收入和利润指标大幅低于承诺效益指标。
(二)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7.705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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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净额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其项目效益。
(三)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万股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公司向
王博、樊刚 2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购买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现金对价支
付、偿还银行贷款,其中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偿还银行贷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
法单独核算其项目效益,用于购买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现金对价产生的项目效
益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指标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收入 2,396
1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毛利 518 不适用
净利润 373
注: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四、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向王博、樊刚 2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 5,648,415 股购买其所持有的上海朴颐化学科技
有限公司 49%股权,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目前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运行情况如下:
(一)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6 年 2 月 24 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由王博、于德武、袁熙琛、王亚夫、胡长春、樊刚变更为
本公司。
2016 年 3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
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发行股份认购资产的 5,648,41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已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 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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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381.55 6,042.17
负债总额 2,451.75 2,635.09
所有者权益 3,929.81 3,407.08
(三) 生产经营情况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化工、生物领域内的研发、技术转让;化工原料
及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交易完成后,生产经营情
况稳定。
(四) 前次募集资金效益贡献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根据《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的约定,交易对方
承诺: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的税后净利润(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包含因实施股权激励导致适用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所造成的影响)前后
孰低者为准,下同)分别不低于 1,050 万元、1,400 万元、1,900 万元、2,400 万元。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169.73 万元,
达到交易对方的承诺利润;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1-3 月(未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 502.05 万元,达到交易对方的承诺利润。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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