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8 证券简称:四通新材 公告编号:2016-061 号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本次限
售股份实际可流通数量为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7 月 6 日(星期三) 。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四通
新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20 号”文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101 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02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4.71 元,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080 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份 8,080 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6,06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5%,无限售流通股 2,0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自四通新材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1 年 9 月 28 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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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收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追加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不
存在上市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6 日(星期三)。
2、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序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
股东名称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号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比例
北京和嘉
1 瑞兴投资 600,000 600,000 600,000 0.74%
有限公司
合计 600,000 600,000 600,000 0.7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60,600,000 75.00% -600,000 60,000,000 74.26%
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
20,200,000 25.00% 600,000 20,800,000 25.74%
份
三、股份总数 80,800,000 100.00% 0 80,800,000 100.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经核查后认
为: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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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数量、上市流通数量及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核查意见
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兴业证券对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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