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芝股份: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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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2016-059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25,098,970 股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8,000.00 万元。为避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出现发行价格严重偏离市价的情况,公司拟增加价格调整机制。调整后的非

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核准。

2016 年 6 月 6 日,公司分别与陈福泉、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中

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鹏资本创新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泰生鸿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

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陈福泉、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安鹏资本创新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

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

泰生鸿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中的

15,835,340 股、15,835,310 股、15,835,310 股、7,125,890 股、7,125,890 股、23,752,960

股、15,835,310 股、11,876,480 股、11,876,480 股。

为避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现发行价格严重偏离市价的情况,本公司

与特定对象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

该补充合同涉及的调整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6 月 6 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12.63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12.6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0%。

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

调整。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则

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行期首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其他事项不变。

关于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发布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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