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 2016-024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14 年 12 月 29 日,同意向符
合条件的 1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2.6521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19.91 元/股。
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的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公告》(临 2014-064)。
公司已于授予日向激励对象相应授予了股票期权。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及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董事会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9.91 元/股调整为 19.66 元/股。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说明
(一)行权价格的调整原因和依据
1、调整原因
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利
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321,744,887 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3.50 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 112,610,710.45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共转增股本 96,523,466 股。
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
施公告》,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息
日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2、调整依据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计算公式,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P=(P0-V)÷(1+n)=14.85 元/股
(二)关于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1、调整原因
(1)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向 138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股票期权 732.6521
万份,截至本公告日,有 6 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合计放弃股票期权 29.7041
万份。依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首期
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138 名调整为 132 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有 732.6521
万份调整为 702.9480 万份。
(2)根据《公司 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
股本(321,744,88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比例
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转增股本 96,523,466 股。
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
施公告》,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息
日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2、调整依据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综上,Q=702.9480*1.3=913.8324 万份
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具体分配情况
如下表:
占本计划拟
获授股票 占公司总股
序 授予股票期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本的比例
号 权总量的比
(份) (%)
例(%)
1 林建民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196,018 2.15% 0.05%
2 杨之华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47,013 1.61% 0.04%
3 孙伟力 副总经理 147,013 1.61% 0.04%
4 缪云洁 副总经理 147,013 1.61% 0.04%
5 侯志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47,013 1.61% 0.04%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
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
6 8,354,254 91.41% 1.97%
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技
术骨干(127 人)
合计 9,138,324 100.00% 2.18%
三、本次调整的授权及批准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
配情况,公司董事会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2 人,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19.66 元/股调整为 14.85 元/股,将授予数量调整为 913.8324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的相关事项出
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华东电脑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