阝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 见 》、《L市 公
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2014年 修订 )》 及 《浙
江 东 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 “《公司 章程 》”)等 有关规定 ,
我们作为浙江 东 日股 份有 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独 立 董事
,
在认真审阅了 《关于 同意温州市现 代服务 业 投资集 团有 限公司 (以 下
“ ”
简称 现代集 团 )变 更 <关 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自勺议案》及相
关文件后 ,经 审慎分析 ,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
l、 本次 《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 的变更系 由于上市公司
拟在本 次 重 大 资产重组 中通过发行股 份将现代农 贸城 一 期项 目的批
发市场部分置入 上 市公司从事农产 品批发 、农贸市场 经 营管理 业 务 。
若 上 市公 司本 次重大 资产重组取得 中国证券业监 督管理委 员会 的 T
式核准且实施完毕 ,则 现代集 团无需对现代农贸城 一 期项 目 (批 发 巾
场部分 )规 划用途予 以调整 ;若 上 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未能取得
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正 式核准或未能实施 完毕 ,则 《关于避
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 作变更 。
2、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关于 同意温州市现代服务 业 投 资集
团有限公司变更 <关 于避免 同业 竞争 的承诺 函>的 议案 》,在 提交董事
会 审议前 ,己 事先提交我们审阅 。经 认真审议 ,我 们认为上述变 更符
合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要求 ,不 会损害 上 市公司中小投 资者
的利益 ,同 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更 《关于避免 同业 争的承诺 函》的独立意见 》之签 署页 ]
独 立 董事 : 鳊
车磊
李根美
⒃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