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在 上 市公 司建 立独 立 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 巾公
司治理准则 》、《L海 证券交 易所股票 上 市规则 (2014年 修订 )》 及 《浙
“ ”
江东 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等 有关规定 ,
“ ”
我们作为浙 江 东 日股份有 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犭虫立 董事 ,
在认真 审 阅 了公 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 资伞 暨
“ ”
关联交 易 (以 下简称 本次 重 大资产 重组 )的 相关文件后 ,经 审慎
分析 ,发 表如 卜独 立 意见 :
l、 本次提交董事会 审议 的有关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重 组的议案 ,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己 事先提交我们审阅 。经认 真审议 ,我 们 同意
将 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 本 次重 大 资产 重组议案符合 国家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 的规定 ,具 各可操作性 ,无 重大法 律政策障碍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时 ,关 联董事均就相关议案 的表决进行 了回避 ,董
事会 召集召开程序 、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 规 、规范性文
件和 《公司章程 》 的规定 。
3、 根据本次 重 大资产 重组方案 ,本 次 重 大资产重 组 的交 易对方
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温州市现代服务 业 投资集 团有 限公司 (以 下简称
“ ”
现代 团 )下 属全 资子公司温州菜篮子集 团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 ” “
菜篮子集 团 )、 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冷链物
”
流 ),根 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本 次重 大 资产 重细 ^
构成关联交 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 的关联交易公开 、公平 、合
I望 ,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4、 本次重大 资产重 组 方案 以及拟签订的相关协议 ,符 合 《公司
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 理 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
法规和 中国证监 会颁布 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本 次重大 资产重 组 方案
具各可操作性 。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总体安排 。
5、 公司聘请 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证券 、期货相大 资产评估 业 务
资格 ,选 聘程序合规 ,评 估机构及 经 办评估师与公司及交 易各方不存
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 ,具 有充分 的独 立
性。
6、 本次重 大资 重组标 的资产 的定价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 规 、
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定 价方式公平合 理 ,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
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7、 本次重大 资产 重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 、增强盈利能力 ,
有利于解决公司同业 竞争 问题 ,提 高公司独 立 性 ,持 续增强公司核 心
竞争能力 。现代集 团 、菜篮子集 团 、冷链物流 己就避免 同业 竞争 、规
范关联交易 、保 证上 市公司独 立 性等方面 出具 了相关承诺 函 ,这 些行
为都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现实及 长远利益 。
8、 本次重大 资产 重组 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 、浙 江 省 国资委 、
中国证监 会 的批准 。
综 上 所述 ,本 次重大资产 重组 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 的规定 , 遵循 了公开 、公平 、公 正 的准则 ,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 、
合理 ,符 合法定程序 ,也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不 会损害公司
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 全体股东公平 、合理 。
[本 页无 正 文 ,系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
独 立 董事 :
鲁 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