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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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现代冷链物
流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菜篮子集团持有的现代农贸城一期项目中
的批发市场部分及现代冷链持有的冷链物流中心项目。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
大证券”)作为此次浙江东日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浙江东日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
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
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本次浙江东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为菜篮子集团持有的现
代农贸城一期项目中的批发市场部分及现代冷链持有的冷链物流中心项目。标的
资产涉及的行业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
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重点支持推进兼
并重组的行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是否构成借壳上市
1、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本次资产重组主要内容为浙江东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标的
为为菜篮子集团持有的现代农贸城一期项目中的批发市场部分及现代冷链持有
的冷链物流中心项目。标的资产的注入为公司新增两个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一
个冷链物流集散中心,不仅快速扩大了公司农批业务营业规模,还大大增强了公
司冷链物流配套功能,使公司抓住农贸流通行业的发展机遇,进一步稳固了公司
的行业区域龙头地位。由于农批业务的区域性特征,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运营的
核心竞争力之一在于批发市场的布局,本次交易完成后一方面完成了公司在浙南
闽北区域内的战略布局;另一方面还节省了完成战略布局的时间,形成了占领市
场的先发优势。
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现代农贸城一期项目及冷链物流中心项目的注入。上
市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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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注入资产与上市公司具有较好的业务协同效应,将大大提高农产品
批发市场的运营能力,资产规模亦大幅提高,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得到加强,有
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未来上市公司市场区域竞争力将显著增强。
2、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3.186亿股,东方集团持有公司48.97%的股份,
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持有东方集团100%股份;温州市国资委持有现
代集团100%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按照发行底价测算,
东方集团、菜篮子集团、现代冷链等同受现代集团控制的企业合计持股比例为
45.42%,温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
变化。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借壳上
市情形。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资产重组拟由浙江东日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菜篮子集团
持有的现代农贸城一期项目中的批发市场部分及现代冷链持有的冷链物流中心
项目。因此,本次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是否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上市公司未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六、财务顾问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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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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