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 2016-24
关于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土地资产
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资产出让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株洲发电公司)
资产受让方:株洲市石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交易标的:株洲发电公司 33767.81 ㎡土地及地上资产
交易事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补偿金额:4379.8266 万元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由株洲发电公司与株洲市石峰
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署《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协议书》,交易方能生效。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征收土地及资产情况
1
1、征收土地情况
本次征地拆迁涉及土地两宗,土地面积 33767.81 ㎡,土地性质
均为工业出让用地,具体情况如下表:
实际使用单
序号 证载单位名称 土地证号 土地性质 面积(㎡)
位名称
27961.41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 株洲发电公 湘国用〔2000〕 (原证载面积
1 工业出让 2
有限公司 司 字第 002 号 32036.83m ,扣除拟保
留面积 4075.42m2)
湖南华银株洲火力 株洲发电公 株国用〔2005〕
2 工业出让 5806.40
发电公司 司 第 A0508 号
合计 33767.81
2、地上资产情况
(1)本次征收涉及株洲发电公司 125MW 机组水泵房、电缆沟
井等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房屋建筑面积 1428.39 ㎡。
(2)本次征收涉及株洲发电公司设备设施主要为 12.5 万机组的
取水设备、电线电缆等。
3、权属状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选定
2015 年 12 月,按照《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办法》和《湘江株洲段城市防洪(清响田保护圈)工程桥梁厂
至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选择评估
2
机构的公告》要求,株洲发电公司从备选评估机构中选定湖南建业房
地产评估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业评估公司)作为株洲市政
府本次征地拆迁指定的评估机构。
2、资产评估结果
2016 年 5 月 19 日,建业评估公司出具《株洲市湘江株洲段城市
防洪(清响田保护圈)工程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内涉及的大唐华银株洲
发电有限公司的房屋、土地、附属设施及机器设备搬迁费用等价值咨
询意见函》,确认土地及地上资产评估结果为 4189.02 万元。
(三)交易价格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和土地及地上
资产评估结果,2016 年 5 月 19 日,株洲市石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管理办公室出具株洲发电公司本次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明细表》,
确认株洲发电公司可获得补偿金额为 4379.8266 万元,可为公司形成
4379.8266 万元收入。
三、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株洲市石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按照有偿征
收方式完成对上述土地及地上资产的收购。
(二)株洲发电公司作为上述土地实际管理和使用单位与其签署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收取补偿款。
(三)株洲发电公司在签署《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后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收取上述补偿款项。
四、出售资产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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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整体规划
转让株洲发电公司所持的部分土地和资产,一方面是配合政府整
体规划、提升企业形象的需要。另一方面,本次株洲综合治理工程,
将对电厂沿江景观进行提质改造,可以优化厂区环境,减少株洲发电
公司后续环保建设支出。
(二)盘活存量土地
政府拟征收用于株洲综合治理工程的土地,均为株洲发电公司关
停机组取水设施所处的江边土地,已闲置多年。株洲发电公司作为城
市电厂,受城市规划的限制,后续扩建开发难度较大,实施土地综合
开发成本较高。交由政府处置可以盘活存量土地,发挥土地的最大效
益。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地拆迁范围涉及株洲发电公司 31 万火力发电机组的水泵
房、取水设施,为避免对株洲发电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地方政府同意株洲发电公司保留上述资产涉及的土地,并按照上述资
产涉及的范围重新办理土地权证,经过株洲市国土、规划部门最终测
量确认,拟保留土地面积为 4075.42 ㎡。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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