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5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6 月 29 日,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琦先生、吴文伟先生、唐洪先生提交的《关于广州
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李琦、吴文伟、唐洪
提议理由: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以及公司资本公积充足
的情况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在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
求,以及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在
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该利
润分配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0 8
公司将以截止2016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 66,670,000 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
分配总额
计转增 53,336,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20,006,000
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
提示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止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
2、截止目前,公司董事会未收到本利润分配预案提议人李琦先生、吴文伟先生、
唐洪先生、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通知。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做出的提议,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最终的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送转股份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
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的金额将按照会计准
则核算,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届满情形;
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届满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接到上述有关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 公
司董事长李琦先生,董事吴文伟先生、董事柯加良先生、独立董事陈丽梅女士、独立
董事王燕鸣先生,5名董事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上午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参与讨
论的董事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经讨论研究,上述董事认为:本次提
议的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
期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上各董事均承诺在董
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提议人李琦先生、吴文伟先生承诺在召开董
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提议人唐洪先生承诺在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此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董事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承诺。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