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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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峰超纤”)因筹划重

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4 月 5 日下午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

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 年 5 月 4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

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因本次重组事项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再次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因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停牌。在停牌期间,公司定期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原计划在 2016 年 7 月 4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现公司预计在上述期限内无法披露重组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将在 2016 年 7 月 4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

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拟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

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海通证券对华峰超

纤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深圳市威富通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其通过自主开发的云服务平台软件系统以 SAAS(软件即服务)

模式向移动支付行业的主要参与者,即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商户等提供

例如支付通道接入、商户管理、对账处理以及清算系统搭建等技术服务;同时,

标的公司围绕移动支付行业,还提供移动营销、移动商城以及特定行业移动支付

解决方案等增值服务。

公司拟通过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标的深圳市威富通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以具有

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金额的 100%。本次重组涉及的具体事项及交易方

案仍在谨慎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

二、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自华峰超纤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之日起,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

组的相关事宜,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如

下:

1、在公司组织下,海通证券、海润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及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调工作,

对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等正在有序推进。

2、公司及相关各方已就本次重组方案及标的公司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多

次协商,主要条款已基本确定,但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

3、与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事项正在论证中。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对本次重组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

报,同时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法律、财务、业务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较大,

相关各方仍需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导致公司不能在

2016 年 7 月 4 日前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方案。

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

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因此申请延期复牌。有

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本次申请延期复牌的相关安排及承诺

经华峰超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16 年 7 月 4 日

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预计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的时间内,即在 2016 年 10 月 4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或报告书。若公司延期复牌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7 月 5 日

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尽快完成各项工作。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事项进

展公告。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

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五、海通证券关于公司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重组与相关方的沟通工作还在持续进行中,为确保本次重组工

作的有序进行,避免内幕信息泄露及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华峰超纤已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

复牌的议案》,同意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华峰超纤进一步细化本次重组相关工作,

并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经核查,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因信息的不确定性造

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在停牌期间,华峰超纤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鉴于上述情况,海通证券认为华峰超纤正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但考虑到

本次重组与相关方的沟通工作还在持续进行中,公司延期复牌具有合理性,因此,

华峰超纤申请延期复牌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海通证券将督促华峰超纤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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