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ST济柴 公告编号:2016-027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股东中
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通知,拟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为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济柴,证券代码:000617)自 2016 年 4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
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2016
年 5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1、2016-014),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并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2016 年 5 月 26 日、2016 年 6 月 2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2016-017、2016-019),
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
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于 2016 年 6 月 18
日和 2016 年 6 月 25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6-022、2016-024)。
公司原预计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信息,即原预计最晚将在 2016 年 7 月 19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以下简称“26 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范围广、资产金额较大、程序复杂,
本次重组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批工作正在进行中,导致公司可能无
法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待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自 2016 年 7 月 20 日继续
停牌申请,并预计在不晚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前,按照 26 号准
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与相关各方均在积极努力地推进本次重组的
相关工作。
1、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拟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石油集
团,且尚未最终确定。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初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
石油集团直接或间接拥有的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昆仑金融租
赁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行业资产(含股权)。截至目前,标的资
产的具体范围及具体交易方式尚在商讨中,仍存在变化的可能。
本次重组涉及关联交易,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交易方式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方式。
本次重组涉及的具体事项及交易方案仍在研究论证中,尚未
最终确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重组进展情况及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截至目前主要进展情况
及停牌期间所做工作如下:
1、继续会同有关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范围、
程序、方案等进行商讨论证,目前公司已与中石油集团签署《重
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
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
2、有关各方积极推动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标的资产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有权部门的沟通工作;
3、组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中介机构对
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4、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对
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5、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1、本次交易延期复牌的原因
自停牌以来,公司已会同有关各方开展多项工作推动本次重
组,但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公司无法在预定时间内按照 26 号准
则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1)本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范围广、资产金额较大、程序
复杂
本次重组交易涉及标的资产范围广、资产金额较大、程序复
杂,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方案论证和申报
主管部门批准等工作量较大。因此,本次重组方案的商讨和完善
所需时间较长,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
作尚未全部完成,尚未形成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产重组方
案,导致公司无法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信息。
(2)本次重组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批工作正在进行中
本次交易方案相关事项需经相关有权部门事前审批,包括但
不限于: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本次交易方案的原则性同
意、对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批准等;②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次交易所涉购买标的资产相关事宜的批
准;③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有权部门的其他批准。鉴于本次重组
交易结构复杂,本次重组能否在预计时间内完成相关方案论证工
作并取得有权部门的审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
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2、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公司将会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继续全力推
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基本完成标的资产的尽职
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的方案达成一致,
及时履行本次重组所需决策程序,积极推动与本次重组方案涉及
有权部门的沟通工作等,确保本次重组顺利实施。待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后,公司将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申请,并预计在 2016 年 10 月 19
日前,按照 26 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司股票
在停牌期间,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
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
情况。
四、承诺
若《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
继续停牌申请,公司预计将在 2016 年 10 月 19 日前按照 26 号准
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
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且公司未提出延期
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
票复牌,同时按相关规定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等
相关信息。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
发布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