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济柴: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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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ST济柴 公告编号:2016-029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

与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济柴股份”)

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2、上述《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对重组框架的初步意向,并

非最终的重组方案,截至目前,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

公司接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通知,拟筹划涉

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为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济柴,证券代码:

000617)自 2016 年 4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由于该事项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

序。停牌期间,公司会同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

项工作。2016 年 6 月 29 日,公司与初步确定的主要交易对方中

石油集团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签署《框架协议》,相关信息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次重组的要点

1、主要交易对方:中石油集团。

2、交易方式:济柴股份向中石油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含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等方式。

3、标的资产:初步包括但不限于中石油集团直接或间接拥

有的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

行业资产(含股权),截至目前,标的资产的具体范围及具体交

易方式尚在商讨中,仍存在变化的可能。

双方将对标的资产具体范围、交易作价、股份发行价格、发

行股份数量等事项进行沟通、论证、协商,并在正式签署的重大

资产重组协议中进行约定。

(二)本次重组的前提条件

本次重组的前提是双方必须依据国有资产、证券、信息披露

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国资委、证监会、交易所、行业主管机构

等各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以及济柴股份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履行相应的审批、登记、备案、信息披露等法律程序,取得交易

双方各自相应的授权和批准,并签订正式的重大资产重组协议。

(三)保密

鉴于重组双方对上述内容的磋商,仍处于初步阶段,尚需要

对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及其他实质性问题、条款进行论证和协

商,以最终达成交易意向。因此,双方在此承诺,除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必须披露以外,对本框架协议及本次重组

的所有内容进行严格保密。

(四)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框架协议的订立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

中国法律解释。因本框架协议产生的所有争议、诉求或争论,应

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相关

争议提请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五)法律约束力

除本条及“保密”、“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为约束性条款

外,本框架协议中的其他任何条款对双方均为非约束性条款。本

次重组的最终方案以双方签署的相关正式协议为准。

二、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对重组框架的初步意向,

具体重组方案及相关交易条款以交易各方正式签署的重大资产

重组协议为准,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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