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ST 珠江 *ST 珠江 B 公告编号:2016-041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偿还公司逾期债务,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市万发房地
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发公司”)申请 3.9 亿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借款期
限为 6 个月,借款,借款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本次借款公司
无需提供抵押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操作业务,因万发公司为公司控
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
名称: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里北街 21 号
注册资本:28012.89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宗芳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000005057543
经营范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筹资开发建设住房;销售商品房;对开发后的
房屋进行物业管理及维修;信息咨询。
股东结构: 法人独资(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持股 1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万发公司总资产为 750,975,377.31 元,净
资产为-277,461,337.02 元。
本公司于 1999 年重组后万发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12,479,478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26.36%,万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新兴房
地产开发总公司,隶属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
三、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为偿还公司逾期债务,维持公司日常经营并减少财务费用支
出。
五、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6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大股东借款的议案》,
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清、彭树银、史永辉、刘文杰、陈京伟、杨丽等
六名董事会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
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 3.9 亿元,借款期限 6 个月,借款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本次借款公司不设抵押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解
决逾期债务,维持公司的日常经营,且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没有损害中小
股东的权益。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上述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