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
作为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经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公司进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采用市场价格成交,交易价
格公允,体现了市场化原则,不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已经公司依法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与会董事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事宜。
独立董事:谢忠平、王一鸣、陶小峰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