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太实业: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上交所 2016-06-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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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6-042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7 月 15 日 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7 月 15 日

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 关 于 变 更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暨 修 订 <公 司 章 √

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

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

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

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

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28 兰太实业 2016/7/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

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

3、联系方式: 电话:(0483)8182016

(0483)8182785

传真:(0483)8182022

邮编:750336

联系人:王 勇 张淑燕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9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

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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