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6—040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大连友谊”)控股
股东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集团”)于 2016 年 6 月 1 日与武汉
凯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生经贸”)、武汉恒生嘉业经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恒生嘉业”)、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信投资集
团”)签署了《关于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详见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暨控制
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
2016 年 6 月 28 日,友谊集团与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武信投资控股”)签署了《关于转让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友谊集团将其持有的 100,000,000 股公司股份以每股 13
元的价格转让给武信投资控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06%。本次转让完成前,
友谊集团持有公司 106,66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93%,本次转让完成后
友谊集团持有公司 6,66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87%。
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为友谊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嘉威德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嘉威德”),如上述股份转让最终实施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
为武信投资控股,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陈志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核心条款
友谊集团(甲方)与武信投资控股(乙方)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签署《股份
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股份转让
(1)甲方依本协议之约定将甲方所持有的标的股份转让予乙方,乙方依本
协议之约定受让甲方持有的标的股份;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大连友谊
100,000,000 股股份,占大连友谊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28.06%。
(2)经双方协商同意确定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13 元,本次股份转让
的总价款为 1,300,000,000 元(大写:壹拾叁亿元)。
(3)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如下:
①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转让价款
600,000,000 元(大写陆亿元)。
②甲方解除标的股份质押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
转让价款 500,000,000 元(大写伍亿元)。
③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
转让价款 200,000,000 元(大写贰亿元)。
(4)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期股份转让款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以提前还款或者现金质押的方式解除标的股份现存的质押。标的股份质押解除后,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质押解除的书面凭证。
(5)过渡期内,如大连友谊发生以累计未分配利润派发股票红利、资本公
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标的股份数应作相应调整,经过增加后的
标的股份仍应为大连友谊增加后的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28.06%,股份转让价款不
变;现金分红不导致标的股份数调整,但如果甲方在过渡期内取得了大连友谊的
现金分红或大连友谊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向甲方分配现金红利,则标的股份对
应的该部分现金分红由甲方等额补偿给乙方。
2、协议的生效
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
效。
3、股份的交割
(1)标的股份的质押解除后,双方应配合大连友谊在乙方支付第二期股份
转让价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标的股份的交割手续。
(2)自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义
务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但若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前大连友谊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或有负债等任何增加负债或承担重大义务的情形,则该部分债务或负担对大连
友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税费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标的股份转让所涉之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或交易所收取的税费,由甲方及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政府部门、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交易所现行明确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双方为履行本协
议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由支出方自负。
5、甲方对大连友谊担保的处置
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其关联方(如有)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的 90 日内,
采用提前还款、由乙方或其指定方承接担保等合法方式,解除甲方及其关联方(如
有)为大连友谊债务所提供的担保。如果因金融机构原因导致无法由乙方或其指
定方承接担保的,乙方或其指定方应当向甲方及其关联方(如有)提供增信措施。
6、过渡期安排
(1)在本协议签署后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前,甲方应按照善良管理人的标
准行使大连友谊控股股东的权利,不会亦不得进行任何损害乙方、大连友谊、大
连友谊其他股东、大连友谊债权人的重大利益的行为。
(2)双方同意,于过渡期内,双方以及大连友谊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对股
份转让方、受让方及大连友谊等相关主体的有关行为规范和要求,履行股份转让、
上市公司监管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义务。
(3)双方同意,于过渡期内,除双方书面另行共同同意外,甲方应确保甲
方及甲方向大连友谊推荐并当选的非独立董事不会提议、不会赞同大连友谊及大
连友谊控股子公司开展如下事项:
①任何重大资产购置或处置;
②对外进行投资或处置对外投资;
③分配大连友谊利润;
④除维持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外,向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新增借款或就原
有借款进行展期;
⑤除维持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外,为任何方提供担保;
⑥除维持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与大连友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往来款外,向任
何方提供借款;
⑦增加或减少大连友谊的注册资本;
⑧对大连友谊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⑨对大连友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⑩修改大连友谊公司章程;
○1其他可能导致大连友谊资产或负债发生重大变化的交易或行为。
二、交易各方介绍
1、友谊集团
公司名称 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8-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益群
注册资本 17,740.7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2423974934
成立日期 1996 年 9 月 1 日
商业贸易、酒店;免税商品、物资经销、服务业、为旅游项目开
发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房屋开发、仓储、保税(以上只限
经营范围
有许可证的下属企业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武信投资控股
公司名称 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港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住所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志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E7UC2W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8 日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
申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以
经营范围
上均不含限制项目);项目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信投资控股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注:杨翠香与陈志祥系母子关系。
三、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待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
武信投资控股将持有公司 10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06%,将
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志祥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陈志祥与武信投资
集团出具的声明,陈志祥与武信投资集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
动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友谊集团与收购方持股情况表: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106,660,000 29.93% 6,660,000 1.87%
武信投资控股 0 0 100,000,000 28.0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大连友谊股权结构如下:
48 位自然人
100%
大杨集团 嘉威德 阿大海产
32% 51% 17%
友谊集团
29.93%
大连友谊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连友谊股权结构如下:
杨翠香 陈志祥
25% 75%
28.06%
28.06%
武汉太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68%
90%
10%
武信投资集团 凯生经贸28.06% 恒生嘉业
38% 22%
40%
武信投资控股
28.06%
28.06%
28.06%
股
28.06%
大连友谊28.06%
注:杨翠香与陈志祥系母子关系。
四、备查文件
1、《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友谊集团)》;
2、《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武信投资控股)》;
3、《关于转让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详细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