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6-060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99,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实际
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35,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7月1日(星期五)。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变更情况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数为30,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05
号文《关于核准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股,每
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5.00元,并于2011年8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上市后总股本为40,000,000股。
201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
增4,000万股。2012年5月4日,公司实施了上述方案,总股本由40,000,000股增
至80,000,00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56号《关于核准杭州初灵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雷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
公司向交易对方雷果、车新奕、叶春生、贺晞、姚凤娟、刘立新、陈默等7名自
然人及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悦享兴业创业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悦享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同安
创业投资基金行(有限合伙)、深圳市同威稳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5家合
伙企业发行股份13,164,959股,发行价格为18.61元/股,并向其他特定投资者
发行3,849,983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30.13元/股。2015年2月2日,公司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的股权登记手
续,新增股份于2015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97,014,942股。
2015年6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共计101.40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股本由97,014,942股增至98,028,942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6号《关于核准杭州初灵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罗卫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
公司向交易对方罗卫宇、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耀荣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
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10,447,761股,发行价格为44.22元/股,并向
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洪爱金在内的特定投资者发行6,054,734股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41.29元/股。2016年3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的股权登记手续,新增股份于2016年4
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4,531,437股。
2016年5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共计88.89万份股票期权,公
司股本由114,531,437股增至115,420,337股。
2016年5月31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总股本114,531,43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2.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分配方案公
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因上
述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共计88.89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股本由
114,531,437股增至115,420,337股,故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
本115,420,3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79976元人民币现金,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922985股。2016年6月14日,公司实施了
上述方案,总股本由115,420,337股增至229,951,764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
公司子公司杭州博科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思”)管理层李宏伟、
马志锋及杨传法于2015年3月18日——2015年6月26日分别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
本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流通股份,并自愿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12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7月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99,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为235,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人,均为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李宏伟 486,121 121,530 董事
2 马志锋 75,707 75,707
3 杨传法 37,854 37,854
合计 599,682 235,091
【注: 2016年6月14日,公司实施2015年度每10股转增9.922985股的利润分
配方案,李宏伟、马志锋及杨传法于2015年3月18日——2015年6月26日分别通过
二级市场增持并自愿锁定的244,000股、38,000股和19,000股分别增至486,121
股、75,707股和37,854股。】
四、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22,566,184 53.30 235,091 122,331,093 53.20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7,385,580 46.70 235,091 107,620,671 46.80
三、总股本 229,951,764 100.00 235,091 235,091 229,951,764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五、备查文件
1、上市流通申请书;
2、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