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收到
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搬迁补偿款 5,000 万元。
一、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7 日刊登了《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3-020)。2014 年 1 月 2 日刊登了《关于本部搬迁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3-025),2015 年 7 月 11 日刊登了《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52),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本部搬迁补偿款合计为
632,202,800.00 元。本次收到搬迁补偿款 5,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剩余
277,000,000.00 尚未收回。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部搬迁已于 2013 年年底完成,本次收到的补偿款,对公司 2016 年度当期
利润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其余补偿款的到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9 日